严惩在朱亚山和柴雷山地区非法占地和非法修建墓地、陵墓的行为。
仅运营两个月后,雄原乡党委和政府就介入,查明并严厉处理了在朱山和柴雷山(原雄西乡)非法侵占农林用地修建墓地和陵墓的一系列案件。
查出多起违规行为。
2025年9月3日,雄原乡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对居住在雄原乡河溪村的TTH女士和CTL女士处以行政处罚,理由是她们“占用义安省雄原乡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关管理的土地(地籍记录显示)”建造陵墓。

其中,TTH 女士占用面积为 68.67 平方米。2位于楚阿山区(属于雄原乡地籍图40号图幅,地块编号01);CTL女士占用面积107.1平方米2Chua山地区(属于雄原乡地籍图40号地图上的01号地块)。雄原乡人民委员会对TTH女士处以700万越南盾罚款;对CTL女士处以750万越南盾罚款。
同时地,雄原乡人民委员会责令这两名妇女在10天内“立即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改变的土地原貌”。如果在期限届满后,TTH女士和CT L女士仍不主动配合,雄原乡人民委员会将依法组织执法,拆除公地上的违章建筑。

据雄原乡人民委员会称,雄西乡(旧)的柴雷山和朱山地区地理位置与荣市(旧)相邻,因此多年前曾是土地和建筑秩序领域的“热点”地区。雄原县(旧)人民委员会已在该地区发现并处理了多起违规行为。
两级政府运作后,雄原乡党委、人民委员会掌握民意、调研实际情况,发现朱山和柴雷山地区侵占公共土地(农地和林地)、非法修建墓地和陵墓等问题依然屡禁不止。因此,自2025年7月底起,雄原乡党委常务委员会责成乡人民委员会依法组织开展检查、核查、整改和严惩违法行为的工作。

经检查核实,雄原乡人民委员会认定,在楚山地区(大惠村),有13处违章建筑,占地2018平方米。2在柴雷山区(上溪村),有4座基本完工的陵墓,另有1座陵墓已完成地基建设,总占地面积为743平方米。2。
2025年8月9日,雄原乡人民委员会拆除了楚阿山区13处违章建筑中的7处,总面积达812.63平方米。2;对其中2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拟定案卷。对于其余4起案件,雄原乡人民委员会责成经济部门审查土地来源,同时指示职能部门调查查明违法者。
经调查,雄原乡人民委员会认定柴雷山区5座陵墓均建于上溪村林地内;其中3座陵墓已筑有围墙并安放了若干墓穴。然而,这些墓穴均无铭文,因此被怀疑为伪墓。同时,调查还发现,柴雷管理委员会和雄西乡(原)人民委员会分别于2017年和2019年确认了其中4座陵墓的土地和墓穴归属。

据雄原乡人民委员会经济部主任刘德典先生介绍,该乡人民委员会在核查发现侵占公共土地和非法修建陵墓的情况后,已出具了停工通知。然而,核实相关人员是否具备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的依据并非易事。尤其是在柴雷山区,尽管已发出停工通知,相关人员仍在继续非法修建陵墓。
因此,雄原乡人民委员会向乡委常委会报告,并向雄原乡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在朱山和柴雷山地区建造陵墓的人员进行调查和核实,以便依法进行严格处理。
刘德典先生补充道:“除要求乡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外,2025年8月27日,雄原乡人民委员会向大惠村和上溪村发出通知;同时,在乡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和大众媒体上发布信息,要求陵墓所有者(包括组织和个人)到乡人民委员会报到。雄原乡人民委员会计划,在按规定发布信息一段时间后,如果仍无人报到,将组织力量拆除陵墓……”
“希望建立新的秩序……”
在大惠和上溪村,许多村民对公共土地被侵占和陵墓非法修建感到不满。他们说,楚山脚下是农田,柴雷山脚下是林地。这两块土地以前都是村民种植水稻和多年生作物的地方,现在却成了墓地和陵墓的建设用地,而且大部分墓地和陵墓都不属于当地居民。

据大惠村村长曹文景先生介绍,当地村民的反映属实,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多年:“大约在2016-2017年,大惠村朱山一带的墓地问题开始升温。在原雄西乡,有人买地,然后分割成小块,建造坚固的陵墓,甚至卖给外地人。作为村委会,我们知道朱山一带也有很多墓地建设,但并非原雄西乡的人所为。然而,村委会来检查时,发现他们大多持有乡政府颁发的许可证。这让我们非常担忧……”

据 Canh 先生称,大约在 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时,情况有所缓和,但在 2025 年 6 月至 7 月左右再次出现;有迹象表明,占领土地和建造墓地的行为是为了“预留空间,等待想买回的人”牟利……
因此,坎先生表示:“蔡山墓地规划旨在满足当地居民的丧葬需求。目前存在的土地侵占问题,导致规划违规,损害了当地居民的权益,引起了公众的强烈愤慨。因此,我们支持党委和政府对此事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必须彻底检查和处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建立新的秩序,维护人民的信任……”

在上溪村,党组书记陈文安曾是雄西乡(老)的林业官员。安先生说,多年前,上溪村的村民也曾对外地人在柴雷公墓规划区内修建陵墓的情况感到担忧。
“我们还在起草一份提案报告,准备提交给公社人民委员会。需要做出一些改变。历史遗留问题无法重来,但规划和管理责任必须改进,以便严格执行法律,保障当地人民的权利……”
陈文安 - 上溪村党支部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