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 Ba Sam 被判处 5 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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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友荣(博客作者Ba Sam)、阮氏明水(博客作者)滥用民主自由权利侵害国家利益、组织和公民合法权益一案进行刑事上诉审理。

此前,3月23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众多国内外记者跟踪报道了庭审情况,上诉庭共有6名律师参与被告人的辩护。

被告人阮友荣(60岁,常住河内市东大区忠慈坊),现住河内市西湖区春罗坊芝布特拉城区。被告人阮友荣曾任“V.调查保护有限公司”董事长。

被告人阮氏明水(Nguyen Thi Minh Thuy,36岁,居住于河内市巴亭县圣公坊圣公集体住宅区)是被告人阮氏明水的同案犯。阮氏明水曾任被告人阮氏明水在V调查保护有限公司的会计。

Bị cáo Nguyễn Hữu Vinh và Nguyễn Thị Minh Thúy trong phiên xét xử phúc thẩm.
被告阮友荣 (Nguyen Huu Vinh) 和阮氏明水 (Nguyen Thi Minh Thuy) 在上诉审讯中。

根据河内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河内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2000年,Vinh先生注册成立了V.调查与保护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

2013年9月,Vinh先生创建、管理和使用两个博客“Dan Quyen”和“Chép sử Việt”。Vinh先生与Thuy女士分享了这些博客的部分管理权限,例如:撰写、编辑、删除、发布文章以及审查评论的权利。

Vinh先生还指示一些人从报纸上收集文章,取出文章,复制、剪切、编辑,然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Vinh先生和Thuy女士……

公安部调查机构查明,Vinh先生和Thuy女士利用这两个博客发表了2000多篇文章,其中许多内容反对党和国家。

信息传媒部结论认为:“24篇文章内容不真实、毫无根据,歪曲党的路线、政策和国家法律;诽谤个人,影响机关、组织的声誉;引起混乱和不安,影响人民对党、政府、国会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领导的信任”,例如:“民主不能是‘空中楼阁’”、“关于当前形势和任务的一些想法”、“来自民族起义力量的一封真挚的信”、“不负责任和无耻”等。

调查发现,自博客“Dan Quyen”创建至Vinh先生和Thuy女士被捕期间,该博客共发表文章2,014篇,回复38,567条,访问人数3,243,330人次;博客“Chép sử Việt”共发表文章383篇,回复3,401条,访问人数480,353人次,其中24篇文章含有虚假和无根据的内容。

“公民”和“故事者”这两个博客的访问量已经超过370万,其中许多人受到所发布文章观点的吸引,并发表了负面内容。

一审中,河内市人民法院以滥用民主自由,侵害国家利益、组织和公民合法权益等罪名,依据《刑法》第258条,判处被告人阮友荣有期徒刑5年,阮氏明水有期徒刑3年。一审结束后,两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罪,并请求释放。

庭审中,6名辩护律师轮流为被告辩护,并要求对搜查、鉴定物品的过程进行审查。检察院代表确认,对被告住所的搜查符合法定程序;信息通信部对物品的鉴定也符合职权范围并符合规定……

上诉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成立,被告人阮友荣、阮氏明水利用民主自由权利,侵犯国家利益、组织和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被告人阮友荣是主谋。

合议庭不予受理上诉,裁定维持原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阮友荣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阮氏明水有期徒刑3年,刑期自2014年5月5日起计算。

据C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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