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ong Chi Dung 和 Mai Van Phuc 维持死刑

May 7, 2014 16:30

审判小组认为,需要适用最高刑罚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判处杨志勇和梅文福死刑。

经过近7天的审理,5月7日下午2点,上诉法院对越南国家航运公司(Vinalines)“侵占财产”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9名被告人一审宣判。

审判长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阮文山先生,审判员为阮德润先生和范氏明秋先生。

受审的9名被告人到庭受审,辩护律师共有16名,其中杨志勇有3名辩护律师,梅文福有2名辩护律师。

Các bị cáo tại phiên tòa phúc thẩm ngày 7/5
5 月 7 日上诉听证会上的被告

参加庭审的还有财政部、注册局、交通部、海运银行等部委和部门的代表、证人、民事原告和相关义务人。

上诉审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建议对本案两名关键人物杨志勇、梅文福维持死刑,对海关组其他被告人,检察院建议考虑减轻刑罚。

此前,越南国家铁路公司贪污案一审结束后,10名被告人中有9人提出减刑上诉,其中杨志勇、梅文福两名被告人提出无罪申诉。

在今天下午的宣判中,关于“故意违反……”罪名,合议庭认为,越南航运公司批准修船厂不符合行业发展方向,也不符合政府的指导方针……杨志勇和梅文福负有直接和持续的责任,其他被告人负有共同责任。

在购买83米浮动船坞时,被告并未遵守招标法规的规定。至于律师出示的政府招标文件,该文件是该项目若干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阮文山主席确认。

在没有完整文件的情况下,被告仍授权支付900万美元,将83米长的浮动船坞运往越南......

针对结论中给出的理由,合议庭认定:声称无罪和仅因缺乏责任而承认有罪的理由不能接受。

本案被告人造成的损失近3.67亿越南盾,以“故意侵害……”罪名起诉并非不公正。

对于“侵占财产罪”,合议庭认为,与吴先生达成的167万美元的协议一定是在阮晋勇和阮福的指示下进行的,而陈海山也是在这两名被告人的指示下进行的,因为“阮晋勇和阮福的关系很好”。

司法协助结果还确认,AP公司只是一家在出售83米浮船坞过程中牟取暴利的中介公司。AP公司与纳霍德卡公司就出售83米浮船坞签订的合同,正是由GS公司起草。AP公司董事吴先生为陈海山之妹陈氏海河管理的富河公司签署了167万美元的信用证。

一审法院认定两名被告人 Dung 和 Phuc 是分割所侵吞资金的主谋,这与他们在 Vinalines 公司对被告人所拥有的职权相符。

合议庭还裁定,转移给Phu Ha公司的167万美元是国家资金。被告人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起诉,理由充分。

然而,对于陈氏海河签署虚假文件帮助被告人贪污167万美元,而她本人却收受20亿越南盾却没有受到侦查机关的起诉,有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的迹象。

合议庭的结论还确认:孙正义关于将贪污资金转移给被告人的证词是基于证人和银行交易的。

Son用身份证取款失败可能是银行的疏忽造成的。Son没有记住Phuc的住址信息和取款交易次数,这符合实际情况,因为这件事发生在很久以前。

一审法院裁定Son和Dung各收受100亿越南盾,这一裁定有理有据。Tran Huu Chieu收受3400亿越南盾,这一裁定也有理有据……

被告人造成的损失可能高达5000亿越南盾。因此,合议庭认为,被告人需要被判处严厉的监禁。

据此,人民法院维持对被告人杨志勇、被告人梅文福的死刑判决。

关于对财产扣押的上诉,合议庭部分采纳了杨志勇妻子方女士就阮红街房屋提出的上诉。合议庭还部分采纳了杨志勇情妇陶女士就天空城公寓提出的上诉。

对于梅文福之妻吴氏文女士的上诉,法官小组裁定,扣押下龙市的房地产资产并不影响吴氏文女士的权利。

被告人的上诉判决:

杨志勇(越南国家航运公司前董事长、交通部前海事管理局局长):死刑

越南国家铁路公司前总经理梅文福:死刑

陈海山——越南航运公司船舶修理有限公司前总经理,被判处22年监禁

陈友昭(Tran Huu Chieu)——越南国家铁路公司前副总经理:被判入狱19年

迈文康(Mai Van Khang)——越南国家航运公司(Vinalines)成员公司越南国家海运一号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被判处7年监禁

Le Van Duong - 越南第六监察分局前监察员 刑期:7 年

黄友德(Huynh Huu Duc)——庆和省万峰海关分局原副局长:有期徒刑6年

Le Van Lung - 庆和省万峰海关分局前官员:监禁 6 年

Le Ngoc Trien – 庆和省万峰海关部原部长:6 年监禁/。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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