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至2008年,Thu Do公司在Tuong Duong县Yen Tinh和Yen Na乡的Pu Phen山上开采了原始金矿。从那时起,Yen Tinh和Yen Na乡就出现了“黄金盗贼”问题,并一直持续到2019年。

祥阳县领导表示,近期,Thu Do公司不断向县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县政府允许与村民社区举行会议,听取意见,完成安那乡和安静乡金矿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近年来,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多次向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和越南地质矿产总局提请吊销Thu Do公司颁发的金矿开采许可证,但至今未得到任何答复。与此同时,越南地质矿产总局指示该公司与省政府和祥阳县政府配合。我们对此感到震惊……”祥阳县领导表示。

参见2022年12月19日Thu Do公司签发的20/CV-TD号文件,关于“关于编制乂安省Tuong Duong县Yen Na乡和Yen Tinh乡地下金矿开采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环境恢复计划”,其内容如下:
“要抓紧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相关内容,依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全面履行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按规定抓紧开工建设矿山。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报越南地质矿产总局。”
收到越南地质矿产总局于2022年10月19日发给Thu Do综合建筑贸易股份公司的第3157/ĐCKS-KS号公文后,同时发给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和乂安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应越南地质矿产总局的要求:公司紧急主动协调当地机构,获得指导和支持,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相关内容,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主管部门审批。

寿都建筑贸易股份公司在审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后,重新编制了“乂安省祥阳县安那乡和安静乡原金矿地下开采项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目前,该项目作业区内社区会议纪要尚缺。
因此,Thu Do综合建筑贸易股份公司恳请Tuong Duong县人民委员会给予指导,并允许公司工作人员前往Yen Na和Yen Tinh乡人民委员会要求召开社区会议,以根据越南地质矿产总局的要求尽快完成该项目。
关于越南地质矿产总局2022年10月19日第3157/ĐCKS-KS号批示,回复Thu Do公司2022年10月3日第18/CV-TĐ号批示,该公司在征求关于在Yen Na乡和Yen Tinh乡实施原金矿开采项目的意见时发出的批示。

在此,越南地质矿产总局重申,Thu Do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获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颁发的第75/GP-BTNMT号许可证,允许在Yen Na和Yen Tinh乡地区开采金矿;第75/GP-BTNMT号许可证第2条第5款的要求是重新制定在Yen Na和Yen Tinh乡地区原金矿地下开采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环境改善与恢复计划……;总局于2021年10月26日发出第2953/ĐCKS-KS号批示,督促指导Thu Do公司开展矿山投产工作,要求承诺完成时间……然而,Thu Do公司在第18/CV-TĐ号批示中报告称,由于客观原因,特别是2020年和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矿区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相关问题的完成进度,因此仍处于最后确定阶段;尚未给出总局要求的路线图和完成时间承诺。
因此,越南地质矿产总局在第 3157/ĐCKS-KS 号公文中请求:“公司将紧急主动协调当地相关机构,获得指导、支持,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相关内容,并依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全面履行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早日按规定将矿山投入运营。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向综合部报告。2022年12月31日后,如果公司仍未完全落实所要求的内容,越南地质矿产综合部将进行检查,并报告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按规定处理。”


关于守都公司在安那乡和安静乡进行地下金矿开采的投资项目,《义安报》在2021年12月多次报道。在这些文章中,它传达了安静乡和祥阳县人民和当局多年来不得不忍受的金矿开采后果;传达了安静乡和祥阳县党委和当局的意见,即要求主管部门吊销2017年1月19日颁发给守都公司第75/GP-BTNMT号许可证,该许可证不允许在Pu Phen山进行金矿开采。同时,它通报,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贯彻落实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并三次发公文要求越南地质矿产总局报告并建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吊销第75/GP-BTNMT号许可证。
经核实,乂安报社还反映,守都公司在编制2013年祥阳县安那乡和安静乡地下金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时,存在欺诈迹象,该报告已由省人民委员会于2013年5月22日以第2001/QD-UBND号决定批准(文章“普芬山金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的不确定性”)。

2023年1月8日,Tuong Duong县人民委员会再次联系Tuong Duong县人民委员会,询问对处理Thu Do公司请求与Yen Tinh和Yen Na乡的村委会进行协商的意见。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友贤答复称:“县人民委员会已书面答复,县人民委员会维持2021年12月20日第1372/UBND-NL号批示中关于吊销2017年1月19日第75/GP-BTNMT号批示中关于吊销矿产开采许可证请求的意见。县人民委员会不同意根据守都公司第25/CV-DT号批示中提出的关于安那乡和安静乡原金矿地下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和环境恢复计划的磋商请求”。
安静公社党委书记光文登表示:“安静公社党委、政府和人民不同意守都公司向村集体征求意见。因为,在普平山,人们目前已经稳定地开展生产经营,并组织开展茶叶保护和发展等经济模式;而继续开采金矿将给当地和周边公社带来诸多后果,例如社会弊病、环境污染等。因此,党委、政府和人民不同意在普平山开采金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