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荣市目前正在修建多条道路。然而,由于安置区建设进展缓慢,工地尚未移交施工单位。例如:李常杰街已修建多年,受项目影响的79户安置户中,有29户因安置区尚未完工而尚未搬入新居;阮诗莎街延伸至连接林河路,计划于2020年完工,但由于安置区建设进展缓慢,兴化乡有35户安置户尚未将工地移交施工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当整个政治体系都加入到这项运动中时,许多家庭同意搬迁建设项目。然而,后续的补偿、场地清理和安置区建设等解决方案进展缓慢,加之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加剧,许多家庭“灰心丧气”。荣市兴化乡黄义实先生表示:“在各级政府的宣传动员下,我和受影响的家庭同意交出场地来实施项目,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然而,安置区多年来一直未能完工,所以我们陷入了困境。”

征地补偿关系群众权益和生计。国家收回土地,按照土地补偿原则,必须确保被征地群众拥有与其原居住地同等或更好的住房和生活条件。这一观点符合广大群众特别是被征地户的利益和愿望。现实中,在实施过程中,一些被征地户的帮扶安置工作并不尽如人意,出现了群众不认同、纠纷不断、投诉举报不断的情况。
在宜禄县宜文乡,2002年,为了实施林坝建设项目,灌溉100公顷农田,受影响地区9户居民被迫搬迁。然而,自那以后,只有1户在2009年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其余8户在迁入新居后仍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主要原因是这8户搬迁的土地属于农田。宜文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段文勇同志表示,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宜文乡和县政府已与民众进行了多次沟通,同时县政府也致函省政府,征求意见,以处理此事,保障民众权益,避免事态长期化。

义禄县投资项目众多,因此多年来清理土地工作规模庞大且持续不断。过去四年,该县已清理超过6000公顷土地,用于实施多项重要项目,例如:WHA工业区一号园区义安工业园区项目;荣市至库阿卢公路项目;南甘工业园区A区扩建项目;南北高速公路;沿海公路、N5公路一期和二期……在同步而有力的政策推动下,包括群众动员工作,大多数民众愿意放弃土地,为发展进程服务。然而,现实中仍然存在瓶颈和积压,导致受影响地区的民众反复向当局和相关单位请愿,要求彻底兑现之前的“承诺”。
鉴于这一现实,宜禄县党委群众动员委员会主任、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胡南同志分析了原因:因为每个项目都适用许多政策,从地价、林木价、房价到材料、设备、折旧费……,虽然有严格的公式,但很难保证100%执行,稍有“小麻烦”就是群众不同意。因此,宜禄县在开展群众动员工作时,总是及时汇报困难和问题,并向上级汇报解决。
现实中,各级、各企业、各群众在群众动员和对话过程中,往往会有具体的条款、内容和承诺,以“敲定”实施方案。如果谈判内容和承诺不以实际为依据,不在政策法律框架内,就无法落实,导致场地清理工作“受阻”。这种情况就像“敲鼓却落槌”。这里,有必要引用胡志明主席关于责任感的教导,说做相辅相成:“答应就要做到,做到就要拿到”(1958年5月23日,第三次全国农业竞赛战士代表大会)。


义安省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和山区占全省自然面积的83%。少数民族和山区人口超过120万人(占全省人口的36%);超过13%的人口信仰合法宗教。新时期的民运工作需要不断创新,把握市场经济的变化和影响,了解各阶层民众的想法,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修订、补充和建立适应新形势的机制和政策。
安山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群众动员工作,着力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对话,倾听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关切、困难和问题。安山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黄权同志指出,开展群众动员工作最重要的是制定符合实际的目标。在宣传动员过程中,要根据群众的实际情况,根据政策法律,向群众“讲”群众的利益,争取群众的认同和积极响应。如果党委和政府制定的目标过高,群众动员工作就难以取得成功。

群众动员工作具有两面性,如同织布机上的“梭子”。如果干部和公务员怕犯错、工作敷衍了事、怕冲突、怕行政化,如果干部在开展群众动员工作时对问题把握不够,发言不够有说服力,就很难取得高效率。与此同时,各级干部必须认真听取群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将其与机制和政策进行比较,分析现实情况,为党委、政府和组织提供建议,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因此,国家机关“精干群众动员”竞赛运动始终致力于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党和国家的政策路线具体化。
省机关集团党委常务副书记黄文年同志在谈及新形势下的群众运动工作时表示:“实践证明,中央的各项决议、规定,从党员不能做什么,到为干部树立榜样,从加强群众运动工作,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都经过干部群众的‘审查’。正确‘审查’群众作用,各领域群众运动才更有意义,才能为建设廉洁、强大的国家行政机关、服务人民作出贡献。我们正在推进数字化转型,政策法律日益透明化,要求各领域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形成合力。”

据义安省“熟练的民运”竞赛运动指导委员会评估,在基层开展和推广“熟练的民运”竞赛运动、树立典型、树立榜样的过程有时不够及时、不够规范。一些党委、机关、单位没有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和责任,没有积极主动地领导和指导“熟练的民运”典型建设,有些地方还停留在形式上;在经济领域树立和复制“熟练的民运”典型成效还有限,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宗教领域树立典型仍然困难重重……
为提高群众动员工作的实效,省委民运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阮孟魁同志指出:“做好群众动员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贴近群众,让群众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既是群众动员的对象,也是权力的主体。群众的利益是重要前提,必须妥善照顾和保障。从而调动全民的力量。这就要求群众动员工作适应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的要求和任务,才能取得实效。群众动员工作必须始终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国家政策和法律,并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在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群众动员工作必须先行、并进、后继”。

谈及指导开展群众动员工作和“精干群众动员”竞赛运动的情况时,省委副书记黄义孝同志强调:开展群众动员工作必须统筹兼顾、双向推进。要认真听取群众反映,吸收基层、各级、各部门的意见,特别是“精干群众动员”工作中的举措,使群众在落实政策、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既有权利,又有责任。在此基础上,各级、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要创新宣传动员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其他工作成效,部署、整合“精干群众动员”典型,着力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难点。同时,要注重基层检查督导工作,结合对“精干群众动员”工作进行评估、总结、表彰和有效推广,确保在各领域取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