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承认的特别国家自然遗产——西义安生物圈保护区内的 Pu Phen 山金矿开采项目的信息已载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2023 年 12 月 29 日第 9389/STNMT-BVMT 号文件。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之所以向省人民委员会发出第9389/STNMT-BVMT号文件,是因为在此之前,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于2023年12月6日发出第10340/BTNMTKSVN号文件,要求省人民委员会指示有关专业机关和地方继续允许、指导和支持基本建设与一般贸易股份公司完成与Pu Phen山金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有关的问题,提交主管部门批准,并早日将矿山投入运营。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也对此表示:“如果在组织社区协商方面出现分歧,则该项目没有资格继续实施,建议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指示专门机构根据投资法的规定考虑并解决该项目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将根据矿产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指导审议并继续解决”。

为落实自然资源与环境部2023年12月8日第10544/UBND-NN号批示中提出的指导意见,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对《指示》实施细则进行审查并提供咨询意见。在审查法律条款,特别是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后,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签发了第9389/STNMT-BVMT号文件,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了以下内容: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已于2013年5月22日第2001/QD-UBND.DC号决定批准。由于该项目未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后24个月内实施,因此有效期于2015年5月23日到期。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和第08/2022/ND-CP号法令的规定,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提交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评估批准。
为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21年8月25日第6179/UBND-CN号批示和2021年12月7日第9556/UBND-CN号批示中关于处理进展缓慢项目的指示,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自2021年起已发出2份批示,要求越南地质矿产总局(现为越南矿产部)因项目进展缓慢而吊销矿产开采许可证。

投资项目位于乂安省祥阳县安那-安静乡,属乂安西部生物圈保护区,该保护区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国家特别自然遗产。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活动必须符合政府2022年1月10日第08/2022/ND-CP号法令第21条第7款关于《环境保护法》若干条款的规定。
该项目存在2022年1月10日第08/2022/ND-CP号法令第25条第4款d点规定的环境敏感因素(该项目需要在生物圈保护区内转换土地用途)。因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中的咨询工作必须完全符合2022年1月10日第08/2022/ND-CP号法令第26条第1、2、3款规定的主题、内容和形式(其中,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其他咨询内容和主题外,项目还必须包括生物多样性补偿计划的内容以及负责管理环境敏感因素地区的国家机关的意见)。
此外,项目业主还必须遵守2022年1月10日第08/2022/ND-CP号法令第26条第4款a点的规定(改变1公顷及以上的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圈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使用目的的情况)。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和第08/2022/ND-CP号法令,表示:“项目业主有责任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过程中与社区、受投资项目直接影响的个人以及与投资项目直接相关的机构和组织进行协商。然而,该项目占地面积较大,位于环境因素敏感的地区,过去尚未获得当地人民和地方当局的共识。” 此外,鉴于计划投资部、建设部、工贸部和祥阳县人民委员会已提出意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已在第9389/STNMT-BVMT号文件中请求省人民委员会指示:
“责成祥阳县人民委员会主持召开会议,听取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安那乡、安静乡人民委员会和社区(邀请基本建设和一般贸易股份公司及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参加)对开展社区协商的意见。如果地方政府和人民同意组织社区协商,县人民委员会将指导项目业主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指导,就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开展社区协商。如果地方政府和人民不同意组织社区协商,县人民委员会将汇总意见,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提请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考虑吊销矿产开采许可证,并根据第10340/BTNMT-KSVN号批示中的指示终止该项目。
资源环境厅负责主持、配合计划投资厅、建设厅、工贸厅及有关机关,根据祥阳县人民委员会的报告结果,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关于安那乡和安静乡地下金矿开采项目实施计划的建议。

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2024年1月2日第9389/STNMT-BVMT号批示中的要求,省人民委员会签发了第16/UBND-NN号批示,就有关开发祥阳县安那-安静金矿的问题进行磋商,内容如下:
“1.责成祥阳县人民委员会主持组织社区协商,其组成和程序符合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在上述文件中提出的指示和建议;在2024年1月15日之前向省人民委员会(通过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报告实施结果。
2.根据祥阳县人民委员会的报告和现行法律规定,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主持并配合计划投资厅、工业贸易厅和相关机关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关于处理安那乡和安静乡地下金矿开采项目的方案的建议,并于2024年1月31日之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结果。
2024年1月11日,祥阳县人民委员会向与会人员发出邀请,参加听取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安那乡、安静乡人民委员会和居民的意见会议;其中,邀请基本建设与贸易股份公司及相关部门、行业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第16/UBND-NN号批示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指示参加。会议时间定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在安静乡人民委员会总部举行;下午在安那乡人民委员会总部举行)。

然而,在2024年1月15日与祥阳县人民委员会联系时,征求意见会议未能举行,因为2024年1月13日,基本建设和一般贸易股份公司提交了延期申请,理由是“时间太紧迫”,“相关文件尚未准备好”......祥阳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阮凤雄表示:“昨天(2024年1月14日,PV),祥阳县必须联系各个地方报告延期事宜,因为项目业主要求推迟征求意见的时间。因为这是省人民委员会交给的任务,县里将就此内容提出书面报告......”。
2023年11月24日,越南矿产管理局工作组在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就Pu Phen山金矿开采项目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参加会议的还有Tuong Duong县人民委员会、Yen Tinh和Yen Na两个乡以及基本建设和贸易股份公司的代表。Tuong Duong县党委和政府以及Yen Tinh和Yen Na两个乡的意见是提请主管部门吊销第75 / GP-BTNMT号矿产开采许可证。对于基本建设和贸易股份公司,建议进行公众咨询;并承诺如果公众不同意,将同意吊销和终止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