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承认的特别国家自然遗产——西义安生物圈保护区内的 Pu Phen 山金矿开采项目的信息已载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发布的第 9389/STNMT-BVMT 号文件。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之所以向省人民委员会发出第9389/STNMT-BVMT号文件,是因为此前,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于2023年12月6日发出第10340/BTNMTKSVN号文件,要求省人民委员会指示有关专业机关、地方继续允许、指导、支持Thu Do建筑与一般贸易股份公司完成Pu Phen山金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有关问题,提交主管部门审批,并早日投入生产该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在此也表示:“如在组织社区协商方面出现分歧,则该项目不符合继续实施的条件,要求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指示专门机构根据投资法的规定审议并解决该项目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将根据矿产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指示审议并继续解决”。

为落实自然资源与环境部2023年12月8日第10544/UBND-NN号批示中提出的指导意见,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提供意见,以落实该指示。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审查了法律规定,特别是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并向省人民委员会发布了第9389/STNMT-BVMT号文件,其中通报了以下内容: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已于2013年5月22日第2001/QD-UBND.DC号决定批准。由于该项目未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获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实施,因此有效期于2015年5月23日到期。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和第08/2022/ND-CP号法令的规定,该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提交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评估和批准。
为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21年8月25日第6179/UBND-CN号批示和2021年12月7日第9556/UBND-CN号批示中关于处理进展缓慢项目的指示,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自2021年起已发出2份批示,要求越南地质矿产总局(现为越南矿产部)因项目进展缓慢而吊销矿产开采许可证。

投资项目位于义安省祥阳县安那-安静乡,为建设金矿的一项投资项目。该项目位于义安西部生物圈保护区内,该保护区是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国家特别自然遗产。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活动必须符合政府2022年1月10日第08/2022/ND-CP号法令第21条第7款关于《环境保护法》若干条款的规定。
该项目存在2022年1月10日第08/2022/ND-CP号法令第25条第4款d点规定的环境敏感因素(该项目需要在生物圈保护区内转换土地用途)。因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中的咨询工作必须完全符合2022年1月10日第08/2022/ND-CP号法令第26条第1、2、3款规定的主题、内容和形式(其中,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其他咨询内容和主题外,项目还必须包括生物多样性补偿计划的内容以及负责管理环境敏感因素区域的政府机构的意见)。
此外,项目业主还必须遵守2022年1月10日第08/2022/ND-CP号法令第26条第4款a点的规定(改变1公顷及以上的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圈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和第08/2022/ND-CP号法令的规定,表示:“项目业主有责任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过程中,与社区、受投资项目直接影响的个人以及与投资项目直接相关的机构和组织进行协商。然而,该项目占地面积较大,位于环境因素敏感的地区,过去尚未获得当地居民和政府的一致同意。” 此外,鉴于计划投资部、建设部、工贸部和祥阳县人民委员会在第9389/STNMT-BVMT号文件中提出的意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已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指示:
“祥阳县人民委员会主持召开会议,听取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安那、安静两乡人民委员会和社区(邀请基本建设贸易股份公司及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参加)对开展社区协商的意见。如果地方政府和人民同意组织社区协商,县人民委员会应指导项目业主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指导,就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开展社区协商。如果地方政府和人民不同意组织社区协商,县人民委员会应汇总意见,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提请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考虑吊销矿产开采许可证,并根据第10340/BTNMT-KSVN号批示终止该项目。
资源环境厅负责主持、配合计划投资厅、建设厅、工贸厅及有关机关,根据祥阳县人民委员会的报告结果,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安那乡、安静乡地下金矿开采项目实施计划的建议。

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2024年1月2日第9389/STNMT-BVMT号批示中的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16/UBND-NN号批示,就有关开发祥阳县安那-安静金矿的问题进行磋商,内容如下:
“1.责成祥阳县人民委员会根据上述文件中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指示和建议,主持组织社区协商,并于2024年1月15日之前向省人民委员会(通过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报告实施结果。
2.根据祥阳县人民委员会的报告和现行法律规定,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主持并配合计划投资厅、工业贸易厅和相关机构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关于安那乡和安静乡原金矿地下开采项目的实施方案的建议,并于2024年1月31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结果。
2024年1月11日,祥阳县人民委员会向与会人员发出邀请,召开会议听取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安那乡、安静乡人民委员会和社区的意见;其中,邀请基建贸易股份公司及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参加,以落实省人民委员会第16/UBND-NN号批示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指示。会议时间定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在安静乡人民委员会总部举行;下午在安那乡人民委员会总部举行)。

然而,在2024年1月15日与祥阳县人民委员会联系时,征求意见会议未能举行,因为2024年1月13日,基本建设和一般贸易股份公司提交了一份延期申请,理由是“时间太紧迫”“相关文件尚未准备好”……祥阳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阮凤雄表示:“昨天(2024年1月14日,PV),祥阳县必须与各处联系,报告延期一事,因为项目业主要求推迟征求意见的时间。由于这是省人民委员会交给的任务,县里将就此内容提出书面报告……”。
2023年11月24日,越南矿产部工作组在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讨论普平山金矿开采项目有关问题。参加会议的还有祥阳县人民委员会、安静和安纳两个乡以及基本建设和贸易股份公司的领导代表。祥阳县党委和政府以及安静和安纳两个乡的意见是要求主管部门吊销第75/GP-BTNMT号矿产开采许可证。关于基本建设和贸易股份公司,建议进行公众咨询;并承诺如果公众不同意,将同意吊销和终止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