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央和省反腐败反腐指导委员会的成立十分关心,并充满信心。就此,省委常委、内务部部长、省反腐败反腐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胡黎玉同志接受了《乂安报》的采访。

光伏: 尊敬的同志,近期,省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的成立得到了社会的共识和支持。大多数干部、党员和群众相信党在这项工作中的领导作用,但并非所有人都理解成立省指导委员会的必要性。您能否通过《乂安报》澄清一下这个问题?
胡黎玉同志:有四点理由认为,成立省反腐败和反消极工作指导委员会十分必要。
第一个基础是组织模式的成功以及中央反腐败和反腐败指导委员会活动成果。通过媒体,任何人都可以看到,自中央指导委员会成立以来,在政治局领导下,以总书记为指导委员会主任,反腐败和反腐败工作得到了坚决、坚持、同步、全面、有条不紊、深入开展,具有很高的政治决心,取得了许多非常重要的成果,使整个政治体系和人民的意识和行动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全社会留下了良好的印象。腐败和反腐败现象已逐步得到控制、预防和减少,为净化党和国家机构、增强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信任、提高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威望、为全党全民胜利落实党的决议注入新的动力和动力做出了贡献。

第二个依据是省、市党委的领导指导现状以及地方反腐败反消极工作的成效。这并不意味着全国各省、市党委没有重视反腐败反消极工作,而是地方反腐败反消极工作成效尚不显著。相反,这肯定了自落实越共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来,包括义安省委在内的各省、市党委已经重视、直接领导和指导反腐败反消极工作,使这项工作更加系统化、更加有效。
但是,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一些地方、部门和部门反腐败工作仍未发生明显变化,“上热下冷”的局面仍然存在,一些地方预防腐败工作仍停留在形式主义的阶段。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机关单位内部腐败问题的自查自处力度还不够强;公共行政领域滋生腐败特别是“小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腐败资产追缴率不高。一些领域和环节腐败问题依然严峻复杂,表现形式日益复杂,社会反响强烈。
分析存在的不足和局限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是缺乏一个足够强有力的指导和协调机构,不能同步协调、统一和推动各职能部门在地方预防和打击腐败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和责任。


第三个依据,是基于地方领导、指导和组织开展反腐败反腐工作的实际需要。一个充分的例子是,中央制定成立省级指导委员会的方案时,在征求意见和完成方案草案的过程中,不仅中央各部委、各分支机构,全国63个省市党委都提出了成立省级指导委员会的建议。
第四,是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反腐任务的要求。近一个时期,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指导委员会总书记、中央书记处主任在反腐败反腐方面出台了许多具有突破性的新政策和措施。特别是,把反腐败与预防和打击腐败结合起来,重点打击干部、党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和作风的腐败;加强对负有反腐败职能的机关的权力和反腐败工作;完善组织机构,提高反腐败职能机关的能力和运作效率;不断推动和创造地方和基层发现和处置腐败和反腐败工作的更大变革……这就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从中央到地方坚决统一、同步领导、同步指挥、坚决落实,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因此,成立省级指导委员会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克服过去反腐败和反消极工作中的缺点和局限性,提高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和反消极工作成效。

光伏: 那么省指导委员会的具体职能和任务是什么?
胡黎玉同志:从职能上看,省指导委员会由省委常委会设立,对省委常委会和中央指导委员会负责,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监督全省预防和打击腐败及不良行为的工作。从职责范围上看,省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预防和打击腐败及不良行为的工作,重点是地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干部、党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和作风的腐败问题;同时,根据党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直接指导处理地方发生的复杂、群众普遍关注的腐败及不良事件。
省指导委员会有9项任务。,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任务是确保党的反腐败政策和国家反腐败法律政策、中央指导委员会的结论和指示以及中央主管部门关于地方反腐败工作的结论和建议得到认真、及时地落实。
第二类任务是继承和发扬中央指导委员会领导和指导工作的宝贵经验和良好教训,推动地方反腐败工作更加高效、有力地转变。具体而言,指导省委各党委、各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的法规和国家法律,领导和指导反腐败巡视、督查、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监督各党委、各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对地方发生的、群众普遍关注的复杂腐败案件进行巡视、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监督省委党委、直属党组织和有权机关党委委员、党员处理对腐败行为和不良行为的申诉、检举,处理个人和组织发现、举报、提供和推荐的腐败行为和不良案件信息……

第三组任务是重点抓好预防腐败和反腐败工作,总结、评估、总结指导委员会工作实践经验。在预防腐败和反腐败工作中,指导委员会将重点指导宣传、普及和深入学习党的反腐败政策法规和国家反腐败法律法规,以及巡视、审查、审计、纪检、办案、检察、侦查、起诉、审判腐败和反腐败案件的有关情况……
光伏: 现实表明,预防和打击腐败、反腐败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敏感的任务。同志,省指导委员会对这种复杂、敏感的情况有何看法?
胡黎玉同志:“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没有特权,不管是谁”,这是党在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工作中的观点和阮富仲总书记的指导方针。2022年8月8日,在省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成立宣讲会上,省委书记、省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发表了重要讲话。在讲话中,省委书记两次提到总书记的这一指导方针。可以肯定,阮富仲总书记“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没有特权,不管是谁”,是省指导委员会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领导和指导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的检查、监督、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的指导方针。只有严格落实阮富仲总书记的这一指示,才能不断推动党委、领导、干部、党员在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情绪工作中的认识和行动上发生新转变,才能为维护政治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加强干部、党员和人民对党、国家、地方党委和当局的信任作出贡献。

光伏: 有一个内容是新闻界非常感兴趣的,希望您能澄清一下。先生,省指导委员会在推动新闻媒体在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情绪工作中的作用方面采取了哪些方向?
胡黎玉同志:8月17日,中央反腐败与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召开第22次会议,总结评估今年上半年工作成果,并确定2022年下半年工作任务。总书记阮富仲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提出的重点任务中,提到并指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阮富仲总书记特别强调:“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在预防和打击腐败与反腐败行为中的作用。新闻媒体不仅要宣传教育,还要积极打击,为遏制和预防腐败反腐败行为作出贡献。”总书记的这番讲话,充分体现了新闻媒体在预防和打击腐败与反腐败行为中的重要地位。
省委在省指导委员会成立前就高度评价新闻媒体的作用。据了解,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宣传教育工作,旨在提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精神境界、道德自觉、廉洁自律、反对腐败和腐化堕落;此外,新闻媒体还为发现和揭露大量腐败和不良行为作出了积极贡献。

因此,省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成立后,立即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列为一项重要任务。为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指导委员会将指导相关机构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并公开信息。这是一项十分必要的任务,有助于克服信息单向传播和信息不实的现象,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使人民更好地了解党、国家和省反腐败反消极工作的决心,有助于增强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信任。
另外,向新闻媒体提供好人好事的信息进行传播,从而激励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反腐败和反消极工作中来……
光伏: 非常感谢,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