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在实施涉及公共资产和国家预算的招标过程中存在许多困难,但完善招标相关法律文件、及时堵塞漏洞,营造透明、专业、高效的环境是当务之急。

面对当前涉及资产和公共预算的招标投标工作面临诸多困难的现状,财政部价格和公共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大额资产和设备的采购合同都有独立招标、价格评估咨询单位参与。而独立、咨询或价格评估单位大多为股份制或民营企业,管理和监督难度较大。为整顿此项工作,财政部于2023年2月初向价格评估企业发文进行检查,提醒其严格遵守价格评估相关规定;通过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的,将吊销资质证书、吊销经营许可证。”

除了上述困难之外,法律专家指出,我国现已加入世贸组织,并与其他国家签署了近20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因此总体法律,尤其是招标法规,必须向国际惯例和标准看齐。大多数设备和机械都带有外国元素,但目前尚无关于新产品评估标准的信息,因此无法评估产品的有效性。例如,在医疗领域,根据规定,如果产品和设备具有相同的标准和条形码,无论它们来自哪个国家,通过招标,功能性得到保证且价格最低的产品将中标,但其有效性只有在使用后才能真正体现。例如,来自欧洲或美国的产品和设备质量更高、价格更高,因此很难中标。相反,即使来自中国的产品价格低廉并中标,投资者仍然会犹豫不决,难以选择。或者说,即使选择了,如果承担责任,后果会怎样?
同样,在建筑招标领域,一位承包商表示:原则上中标的企业要“赚得盆满钵满”,但实际上,由于拆迁补偿问题,如果持续第二年以上,或者物资、原材料、燃料、材料价格上涨30%以上,企业有权提出项目调整;相反,通过检查、审计,如果批准的投资额偏高,有关部门也会要求调整,降低中标包的价值。



《招标投标法》已被证明是国家监督投资和管理公共资产的有效工具之一。此外,在融入国际社会和国家推动公共投资的背景下,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对招标投标法规进行修改。因此,尽管第 25/2020 号法令和第 11/2019 号、第 08/2022 号通函刚刚颁布,但《招标投标法》仍需继续修改完善。在 2022 年底的《招标投标法》修改意见会议上,计划投资部长阮志勇表示:修改并不意味着完全开放,但仍要确保严格管理,避免牟取暴利和腐败;同时,必须平衡国家利益与投资者在购买招标投标产品时的开放和便利。

我们认为,在修改《招标投标法》的同时,相关部门需要审查现行法规,查找其中的障碍和漏洞;同时,要抓紧出台一些真正适用、易于操作的具体物资领域的标准、评估规范和单价规定。实际上,这也是资产和设备的采购,但对于企业和合资企业来说,决策可以简单快捷,甚至可以购买二手设备,但如果从预算中购买,则必须是100%全新的。同时,新商品和新产品不断推出,因此不可能或很难获得类似的产品进行评估。像金融支持咨询中心长期以来所做的那样,要求提供类似的产品进行评估,对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和单位来说非常困难。

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代表陈德顺在为修改《招标投标法》献计献策的论坛上表示,另一个解决方案是使招标投标过程透明化,并尽可能公开信息,因为除了相关方的监督之外,还有新闻界的监督,这将限制串通、伪造招标文件或敷衍了事地招标等违法行为......此外,有必要继续加强信息技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应用,同时进行检查、监督,并严厉处理敷衍了事或敷衍了事地发布招标邀请的单位;以及违反法律的咨询和价格评估单位。

目前,与全国主要城市相比,义安省缺乏专业的招标机构或代理机构,例如拍卖行业。由于缺乏专业的招标机构,独立且信誉良好的咨询公司和评估师等附属机构也寥寥无几。大多数投资项目由投资者(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县人民委员会或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建设,其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办公室组成,负责编制预算、发布标准和评估投标。如果成员都亲力亲为、具备专业知识和责任心,则项目质量有保障;否则,就会流于形式。

最后,针对义安省集中招标公共资产采购困难问题,价格与公共资产管理厅厅长阮忠龙表示:目前,财政部正在咨询省人民委员会修改第640/2022/QD-UBND号决定,将卫生、防洪防风暴领域的专用设备和耗材移交给按规定招标采购的单位,并自行负责采购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