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1982年公约在划定我国海域方面
(Baonghean)- 基线声明:越南于1982年11月12日宣布了用于计算其领海宽度的基线。越南大陆沿岸的基线体系由10段组成,连接11个点。除位于大岭角(富安岛)的A8点外,其余点均位于岛屿上。该体系并非封闭的,近海仍有2个未确定的点,即位于越南和柬埔寨历史领海内的0点以及位于北部湾的终点。
根据1982年11月12日政府声明,计算越南和柬埔寨领海宽度的两条基线的交点位于海中,确定为连接Tho Chu群岛和Vinh岛(柬埔寨)的直线与划分越南和柬埔寨历史共同水域两国海域边界线的交点,两国将在适当时候进行讨论。
越南直线基线体系在北部湾湾口的终点将是湾口线与北部湾海洋划界线的交点。2000年《关于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的协定》已确定湾口线。北部湾基线体系的终点将是越中陆地边界的终点。越南大陆海岸基线平均长度为85海里,其中半数以上段超过100海里,偏离海岸总走向的角度大多为20度,可以认为基本顺应海岸总走向。
具体而言,基点(每个点对应特定的纬度N和经度E)如下:在点A1处,段长为99海里,距海岸距离为56海里;同样,点A2分别为105.1和12海里;点A3为2.97和52海里,点A4为1.952和53海里;A5为161.4和53海里;点A6为162.7海里和74海里;点A7为14.83和74海里;点A8为60.54和0海里;点A9为89.91和14海里;点A10为149和15海里;点A11。因此,在远离大陆的鸿海(头顿海)有一个基点A6。
我国已批准1982年《公约》。1994年6月23日国会决议还责成国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府研究对国家法律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以符合《公约》,保障越南的利益。越南在发布1982年《宣言》时,缺乏充分条件,未能充分考察和考虑我国海岸线的独特性以及极不稳定的地区、大型河口和沿海岛屿体系。越南将考虑并调整沿海直线基线,以符合1982年《公约》的精神。
(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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