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982年《公约》在划定我国海洋区域方面
(Baonghean)- 基线声明:越南于1982年11月12日宣布了用于计算其领海宽度的基线。越南大陆沿岸的基线体系由10段组成,连接11个点。除位于大岭角(富安岛)的A8点外,其余点均位于岛屿上。该体系并非封闭的,近海仍有2个未确定的点,即位于越南和柬埔寨历史水域的0点和位于北部湾的终点。
根据1982年11月12日政府声明,计算越南和柬埔寨领海宽度的两条基线的交点位于海中,确定为连接Tho Chu群岛和Vinh岛(柬埔寨)的直线与划分越南和柬埔寨历史共同水域两国海洋区域的边界线的交点,两国将在适当时候进行讨论。
越南直线基线体系在北部湾湾口的终点将是湾口与北部湾海洋划界线的交点。2000年关于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的协定已经确定了湾口。北部湾基线体系的终点将是越中陆地边界的终点。越南大陆海岸基线平均长度为85海里,其中超过一半的段长超过100海里,偏离海岸总走向的角度大多为20度,可以认为基本遵循海岸总走向。
具体来说,基点(每个点对应特定的纬度N和经度E)为:在点A1处,段长为99海里,距海岸距离为56海里;同样,点A2处段长为105.1海里,距海岸距离为12海里;点A3处段长为2.97海里,距海岸距离为52海里,点A4处段长为1.952海里,距海岸距离为53海里;A5处段长为161.4海里,距海岸距离为53海里;点A6处段长为162.7海里,距海岸距离为74海里;点A7处段长为14.83海里,距海岸距离为74海里;点A8处段长为60.54海里,距海岸距离为0海里;点A9处段长为89.91海里,距海岸距离为14海里;点A10处段长为149海里,距海岸距离为15海里;点A11处段长为149海里,距海岸距离为15海里。因此,在远离大陆的鸿海(头顿海)有一个基点A6。
我国已批准1982年《公约》。1994年6月23日国会决议还责成国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府研究对国家法律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以符合《公约》,保障越南的利益。越南在发表1982年《宣言》时,缺乏充分条件,未能充分考察和考虑我国海岸线的独特性以及极不稳定的地区、大型河口和沿海岛屿体系。越南将审查和调整海岸线基线,以符合1982年《公约》的精神。
(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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