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黑金诈骗,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August 14, 2012 07:03

8月13日,被告人郑锦兆(50岁,居住于胡志明市新平郡)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被告人张某被押送回监狱。

Tieu经常看广告,看到很多人发布出售二手SH、Dylan摩托车的信息,于是萌生了诈骗、侵占财物的念头。

Tieu去市场买了好多捆地狱币,并精心包装。然后,Tieu雇了一辆摩的去往摩托车出售的地址,要求购买摩托车。在与摩托车主联系时,Tieu经常让他们看到“地狱币”,以赢得他们的信任。当摩托车主与摩的司机交谈时,Tieu会向他们索要钥匙,以便试驾。Tieu拿到钥匙后,骑着摩托车逃之夭夭。

等了许久不见Tieu回来,摩的的老板便问司机,司机却说不认识;打开钱包一看,全是黑钱。

利用这一狡猾手段,Tieu 成功实施了 3 起诈骗,盗取了 2 辆 SH 牌摩托车和 1 辆 Dylan 牌摩托车,总价值达数亿越南盾。


据PNO-M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