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黑钱诈骗,被判入狱13年

August 14, 2012 07:03

8月13日,被告人郑锦兆(50岁,居住于胡志明市新平郡)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被告人张某被押送回监狱。

Tieu经常看广告,看到很多人发布出售二手SH、Dylan摩托车的信息,于是萌生了诈骗、侵占财物的念头。

Tieu去市场买了好多捆精心包装的“地狱币”。然后,Tieu雇了一辆摩的,前往出售车辆的地址,要求购买车辆。在联系车主时,Tieu经常让车主看到藏在车里的“地狱币”,以赢得他们的信任。当车主与摩的司机交谈时,Tieu会索要车钥匙进行试驾。Tieu拿到钥匙后,开着车逃之夭夭。

等了许久不见Tieu回来,主人询问,摩的司机却说不认识他;打开钱包,发现里面全是黑钱。

利用这一狡猾手段,Tieu 成功实施了 3 起诈骗,盗取了 2 辆 SH 摩托车和 1 辆 Dylan 摩托车,总价值达数亿越南盾。


据 PNO-M 报道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利用黑钱诈骗,被判入狱13年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