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报》回应Cam Truong堂区神父An Ton Nguyen Van Thanh(Quynh Yen、Quynh Luu)的“投诉”
(Baonghean.vn)-《义安报》回应Cam Truong(Quynh Yen、Quynh Luu)堂区神父An Ton Nguyen Van Thanh的“投诉”。
2013年9月12日,乂安报社收到琼吕县琼安乡甘长堂区牧师安东·阮文成的“投诉”,投诉称“乂安报社诽谤公民”。
2013 年 9 月 12 日,乂安报刊登第 444/CV-BNA 号公文,回复锦长堂(琼安、琼吕)堂区主任司铎安东·阮文成如下:
首先,乂安报社感谢阮文成神父对乂安报社刊物信息的关注和反馈。
针对《投诉书》中提及的内容,我们想讨论如下:
申请书首先指出:“2013年9月9日凌晨2点32分,越南共产党在乂安省的机关报、乂安省党和政府的喉舌《乂安网络报》(baonghean.vn)刊登了题为《又一‘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诡计》的文章,其中充斥着虚假内容,是对公民的诽谤和侮辱。”
针对此事,义安报证实了文章中的信息。另一个伎俩:“把火放在别人手里”乂安报刊登的信息均属实。乂安报对所刊登的信息负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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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请愿书中写道:“我们不想提及与美安堂区事件相关的不实内容。该事件正受到舆论的一致谴责,因为事实被歪曲,暴政正在残酷地对待公民。我们只提及与甘长堂区神父和教友有关的一起事件。”
投诉书中的内容毫无根据地诽谤和歪曲了义安报。
第三,阮文成神父在请愿书中写道:“贵报记者团确认:‘阮文成神父擅自聚集人群,并积极宣传在锦长堂区(琼安乡琼吕)举办同季堂区集市……’。
我们坚决否认此事,并表示《乂安报》代表党和乂安政府对此事进行了完全的捏造和诽谤。
关于此事,我们所说的“阮文成神父任意聚集民众,然后积极推动在甘长堂区兴建同季市场”这句话,指的是在同季堂区“积极推动市场建设”的行为。我们想补充的是,我们在2013年9月10日0:12刊登于义河电子报的《甘长堂区的故事》一文中也提到了此事。
第四,请愿书中要求“越南乂安省政府和乂安报社领导机关在与人民交谈和行动时必须尊重事实,并根据《新闻纠正条例》的程序及时纠正上述内容”。
针对此问题,乂安报社再次确认,依据修订补充的《新闻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报刊发表虚假信息,歪曲、诽谤、侮辱组织名誉、个人荣誉和尊严的,应当刊登、播报通讯社或作者的更正、道歉……”。在此,乂安报社刊登的信息完全属实,因此乂安报社没有义务更正其已刊登的信息。
乂安报社衷心感谢甘长(琼闾县琼安乡)本堂神父安东阮文清关注乂安报社刊登的信息并与本报社进行信息交流。
义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