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建设资金筹措工作的若干意见

September 14, 2011 17:30

编者注:继乂安报第7/9期、第9/9期《省人民议会代表说、做、听》专栏刊登《学校建设资金筹集方案有哪些?》及读者、教育管理者的意见后,乂安报继续收到众多家长对这一问题的意见:

Nguyen Thi Thanh An 女士,Hung Phuc 区(荣市):

我非常赞同并欢迎政府为减少学生缴纳费用而采取的停收建设费政策。然而,在国家资金不足以弥补停收建设费造成的资金缺口的情况下,停收建设费并非明智之举。目前,学校实行的是自愿缴费政策。然而,有些学校认真履行了义务,家长自愿缴纳的金额被收取;有些学校则利用这项政策,收取各种不合理的费用,导致收费过高。我认为,为学校建设缴费是理所当然的,并非不合理,但问题在于如何动员学生,统一缴费标准,同时确保这些支出用于改善学生学习条件的正确目的,这样我们家长才能做好准备。

Le Mao 区的 Dau Tien Vinh 先生(荣市):

我不赞同取消国家建设费的征收,因为按规定停收,学校会转为自发性,但实际上是“被迫”的,贫困家庭也得交。因此,国家还是应该规定一个“固定”的收费标准,这才是最好的,尤其要在同一所学校的学生之间,乃至整个教育体系之间,创造公平,而不是让学校背负“需求”大于“供给”的负担,导致被迫“套用”各种方法,造成学校的消极情绪。

Hung Tan 公社 (Hung Nguyen) Nguyen Trong Tan 先生:

农民虽然靠农业生产为生,但如果按照以前规定每年都要交校舍建设费,也不算多,而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户、有优惠政策的家庭都可以免交。近年来,据说是根据家长经济承受能力自发的,但好像是均等化的,因为有些孩子家庭确实困难,看到朋友交钱自己不交,在朋友面前丢脸,就逼着父母交。所以我不赞同取消校舍建设费,我认为规定还是每年交学校设施和教室费用,平均分配给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优惠政策的家庭可以免交或减交)。

Da Son 公社 (Do Luong) Nguyen Trong Hung 先生:

出力出钱建设设施是家长和学生的责任。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教育是党、国家和全社会的事业,因此除了国家和社会对学校和教室设施的负责之外,还应该有具体的规定,让家长对子女负责。同时,家长们也需要意识到,教育投资是一项无法在短期内计算的投资,它关乎我们这一代孩子的未来。


麦华 -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