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筹集资金用于学校建设的意见
编者按:在《义安报》7/9期和9/9期刊登了题为“省人民议会代表,发言、行动、倾听”的专栏文章,并发表了题为“如何筹集学校建设资金?”的文章以及读者和教育管理者的意见后,《义安报》继续收到许多家长就此问题的意见:
Nguyen Thi Thanh An 女士,Hung Phuc 区(荣市):
我非常赞同并欢迎政府停止收取建设费以减轻学生负担的政策。然而,如果国家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弥补因停止收取建设费而造成的资金缺口,那么停止收取建设费就显得不太合理。目前,学校正在推行自愿捐款政策。然而,有些学校认真执行,收取家长自愿缴纳的款项;而有些学校则利用这一政策,收取各种不合理的费用,导致过度收费。在我看来,为学校建设贡献一份力量是理所当然的,并非不合理,但问题在于如何组织起统一的捐款标准,同时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改善学生的学习环境,这样我们家长才能真正做好承担的准备。
Le Mao 区的 Dau Tien Vinh 先生(荣市):
我不赞成取消国家建设费的征收,因为按照规定停止征收后,学校本应转向自愿缴费,但实际上却是“强制”缴费,贫困家庭和弱势家庭也必须承担这部分费用。因此,国家应该继续维持一个“固定”的征收标准,这才是最佳方案,既能确保同一所学校学生之间的公平,又能维护整个教育系统的公平性,避免让学校背负“需求大于供给”的重担,迫使学校采取多种方式,从而在学校内部造成负面影响。
Hung Tan 公社 (Hung Nguyen) Nguyen Trong Tan 先生:
虽然农民以农业生产为生,但如果按照之前的规定每年缴纳学校建设费,金额并不算多,而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的家庭都可以免缴。近年来,有人说这是家长根据自身经济能力自愿缴纳的,但实际上似乎存在均等化现象,因为有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看到朋友缴纳而自己不缴纳,在朋友面前感到羞愧,于是就逼父母缴纳。因此,我不赞成取消学校建设费。我认为,现行规定仍然是每年缴纳学校设施和教室建设费,由学生均摊(贫困学生和享受优惠政策的家庭可以免缴或减免)。
Da Son 公社 (Do Luong) Nguyen Trong Hung 先生:
为学校设施建设贡献力量和资金是家长和学生的责任。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教育是党、国家和全社会的事业,因此,除了国家和社会对学校和教室设施的责任之外,也应该有具体的规定来要求家长对子女的教育负责。同时,家长也需要认识到,教育投资是一项无法短期衡量的投资,它关乎我们整整一代孩子的未来。
迈花 -请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