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实施《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

December 16, 2011 16:52

(Baonghean)——12月16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召开税法实施指导委员会会议,省各部门领导和新闻机构出席。会议由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泰文恒同志主持。

(Baonghean)——12月16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召开税法实施指导委员会会议,省各部门领导和新闻机构出席。会议由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泰文恒同志主持。

《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由国会颁布,并于2012年1月1日起生效。这是一项重要法律,影响所有使用非农业土地(包括住宅用地和生产经营用地)的组织和个人。这也是国家预算税收动员的重要领域。指导委员会听取了该法的基本内容、该领域的实施计划以及针对个人和组织的宣传计划。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宣传工作将于2011年12月加强。


洲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