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实施《非农业用地税法》。
(Baonghean)——12月16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召开税法实施指导委员会会议,各界领导和当地媒体代表出席了会议。义安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非农用地税法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泰文姮同志主持了会议。
(Baonghean)——12月16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召开税法实施指导委员会会议,各界领导和当地媒体代表出席了会议。义安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非农用地税法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泰文姮同志主持了会议。
《非农用地使用税法》由全国人大颁布,于2012年1月1日生效。这是一项重要法律,影响到所有使用非农用地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住宅用地和生产经营用地。这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指导委员会听取了该法的基本内容、实施计划和面向民众及组织的宣传方案。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宣传工作将于2011年12月加强。
周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