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实施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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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12月16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召开税法实施指导委员会会议,省各部门领导和新闻机构出席。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省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泰文恒同志主持会议。

(Baonghean)——12月16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召开税法实施指导委员会会议,省各部门领导和新闻机构出席。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省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泰文恒同志主持会议。

《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由国会颁布,并于2012年1月1日起生效。这是一项重要法律,影响所有使用非农业土地(包括住宅用地和生产经营用地)的组织和个人。非农业土地也是国家预算中大量税收来源之一。指导委员会听取了该法的基本内容、在该地区实施的计划以及面向民众和组织的宣传计划。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宣传工作将于2011年12月加强。


周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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