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风县委对本报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

March 20, 2013 10:39

(奉贤)- 桂风县委常委会收到乂安省委常委会2013年1月11日第1694-CV/TU号批示,内容涉及报纸报道的处理情况。为进一步澄清报纸上关于同文乡普孔村安置点干部党员工作情况的报道,桂风县委常委会现答复如下:

(奉贤)- 桂风县委常委会收到乂安省委常委会2013年1月11日第1694-CV/TU号批示,内容涉及报纸报道的处理情况。为进一步澄清报纸上关于同文乡普孔村安置点干部党员工作情况的报道,桂风县委常委会现答复如下:

普孔村属于华纳水电站安置点,是根据桂峰县人民委员会2012年4月17日第344/QD-UBND号决定合并设立的,共有50户,215人(现有33户,139人,包括从Xop Hinh村和Pieng Pung村(旧村)搬迁过来的户口)。普孔村现有党支部1个,党员5人(其中2名党员已迁往他处参加党的活动,党员Lang Van Thoai和党员Lo Xuan Quynh(旧Xop Hinh村)为自由移民)。

——关于人事工作:

据该报报道,“原Xop Hinh村(旧)副村长党员Lang Van Thoai自由流动到其他村庄担任村长。此外,原Pieng Pung村副村长党员Ha Van Phong也被选举为村党支部书记……”;

报社报道普孔村干部党员工作情况后,区委常委责成组委会进行检查,并明确了检查结果如下:

原Xop Hinh村副党员(老党员)自由迁徙到Khun Na村(Pu Khong村隔壁)定居,但尚未建房,而党员Lang的父母体弱多病(家中只有两位老人),党员Lang Van Thoai的父母便将儿子叫来一起生活,以便照顾他,党员Lang Van Thoai便搬去和父母一起生活,并在Pu Khong村党支部参加党的活动(在担任村长之前);原Pieng Pung村副党员(老党员)Ha Van Phong便是迁入Pu Khong村的几户人家之一。

由于新合并村的情况,人民生活条件不稳定,干部、党员素质能力很有限,引进、选拔和任用人员到安置点担任干部面临很多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尽快有干部带领、指挥人民稳定生活、发展经济,同文公社党委、人民委员会决定任命原平风村(旧)代表党员夏文风为党支部书记,原色兴村(旧)代表党员郎文泰为村长。

——关于党的工作:

报纸内容称,“……安置后,全村只有3名党员,但要充分发挥干部队伍的作用,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之处……”。报纸内容属实,部分安置点部分村庄的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仍然薄弱。普孔村最初有3名党员,后来又有2名自由流动人口迁入并参加党的活动(郎文泰党员和老Xop Hinh村党员罗春琼),使普孔村党支部党员总数增至5名同志。

目前,普孔村村委会、村党支部运行稳定,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桂风县委常委感谢省委常委和乂安报的及时指导和报道。

为加强领导指导,稳定组织、干部和党员工作,提高桂峰县(总体)和普孔村(重点)安置点工作人员素质,桂峰县委常委会已指示各党委、咨询机构深入安置点检查、指导,培养党员、支部书记业务能力,继续发现、培养和吸收新党员;指导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村、乡干部,完成任务。

因此,桂风县委常务委员会向乂安省委常务委员会和乂安报社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