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风县委对本报提出的问题作出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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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 桂风县委常委会收到乂安省委常委会2013年1月11日第1694-CV/TU号批示,内容涉及报纸报道事项的处理情况。为进一步澄清报纸报道的关于同文乡普孔村安置点干部党员工作情况,桂风县委常委会现答复如下:

(奉贤)- 桂风县委常委会收到乂安省委常委会2013年1月11日第1694-CV/TU号批示,内容涉及报纸报道事项的处理情况。为进一步澄清报纸报道的关于同文乡普孔村安置点干部党员工作情况,桂风县委常委会现答复如下:

普孔村属于华纳水电站安置点,是根据桂风县人民委员会2012年4月17日第344/QD-UBND号决定合并设立的,共有50户,215人(目前有33户,139人,包括从Xop Hinh村和Pieng Pung村(旧村)搬迁过来的户口)。普孔村现有党支部1个,党员5人(其中有2名党员已迁往他处参加党的活动,党员Lang Van Thoai和党员Lo Xuan Quynh(旧Xop Hinh村)为自由移民)。

——关于人事工作:

据该报报道,“原Xop Hinh村(旧)副村长、党员Lang Van Thoai自由流动到其他村担任村长。此外,原Pieng Pung村副村长、党员Ha Van Phong也被选举为该村党支部书记……”;

报社报道普孔村干部党员工作情况后,区委常委责成组委会检查,并明确了以下情况:

原Xop Hinh村副党员(老党员)自由迁徙到Khun Na村(Pu Khong村隔壁)定居,但尚未建房,而党员Lang的父母体弱多病(家中只有两位老人),党员Lang Van Thoai的父母便将儿子叫来一起生活,以便照顾他,党员Lang Van Thoai便搬去和父母一起生活,住在Pu Khong村的党支部(在担任村长之前);原Pieng Pung村副党员(老党员)Ha Van Phong便是迁入Pu Khong村的几户人家之一。

由于新合并村的情况,人民生活条件不稳定,干部、党员素质能力很有限,引进、选拔和调动人员到安置点担任干部工作遇到很多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尽快有干部带领、指挥人民稳定生活、发展经济,同文公社党委、人民委员会决定任命原平风村(旧)代表党员夏文风为党支部书记,原色兴村(旧)代表党员郎文泰为村长。

——关于党务工作:

报纸内容称,“……搬迁后,全村只有3名党员,但要充分发挥干部队伍的作用,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之处……”。报纸内容属实,部分搬迁地部分村的干部党员素质和能力仍然薄弱。普孔村最初有3名党员,后来有2名自由流动的党员(郎文泰党员和罗春琼党员(原Xop Hinh村))也迁入村落,并参加党的活动,使普孔村党支部党员总数增至5名同志。

目前,普孔村村委会、村党支部运行稳定,良好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桂风县委常委感谢省委常委和乂安报社的及时指导和报道。

为加强领导指导,稳定组织、干部和党员工作,提高桂风县(总体)安置点、特别是普孔村安置点工作人员素质,桂风县委常委会已指示各党委、咨询机构深入安置点检查、指导和培养党员、支部书记业务能力,继续发现、培养和吸收新党员;指示按规定安排足够数量的村、村干部履行职责。

因此,桂风县委常委向乂安省委常委和乂安报社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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