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hia Dan 的经验

April 22, 2013 07:56

义丹县是山区县,林业生产用地面积很大,但由于做好防范工作,对每户每户、每一位林权人进行了宣传解释,目前义丹县没有发生过因领取红皮书(土地使用权证)而上当受骗的情况。在其他省份发现存在诈骗行为时,义丹县人民委员会也采取了相关措施,对群众进行了警示和宣传。

(Baonghean)-义丹县是山区县,林业生产用地面积很大,但由于做好防范工作,对每户每户、每一位林权人进行了宣传解释,目前义丹县没有发生过因领取红皮书(土地使用权证)而上当受骗的情况。在其他省份发现存在诈骗行为时,义丹县人民委员会也采取了相关措施,对群众进行了警示和宣传。

4月17日下午,烈日炎炎,义丹县农业局副局长武英俊光着头,与义会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文玉、乡护林员陈忠悦一起,沿着泥路来到溪牌村陈国三家的桉树林,向林主们讲解宣传县里的一些新政策。

武英俊先生手里拿着县人民委员会2013年4月10日第161号《关于防范“以欺骗手段领取林地使用权证”行为的函件》,向林主们讲解了林业生产用地红皮书的作用,以及一些个人和组织上门劝说林主交出红皮书、用现金进行造林扶持项目的欺骗行为等。陈国森先生认真听完后,坦诚地说,作为经济困难的林主,听到有人答应用钱来扶持造林,大家都愿意毫不犹豫地交出红皮书。“还好县人民委员会不断及时提醒,否则我们第一个上当受骗。”陈国森先生哈哈大笑,并透露,其实五六年前,像他这样的林主就收到过这样的警告。



向林主宣传,防止欺诈行为
位于 Nghia Hoi 公社。

武英俊表示,义丹县的林业生产用地面积达2.2万多公顷,分布在全县24个乡,其中大部分土地已合法划拨并授予林主使用权。由于土地面积大、红皮书多,管理和查处一些个人和组织与森林有关的违法行为十分困难。因此,当省人民委员会于2013年3月24日向各县市发出第1488号公函,警告存在发放伪造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时,尽管义丹县没有出现任何苗头,县委还是及时采取措施向群众发出警告。武英俊表示,这些预防措施县人民委员会多年前就已实施,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006年,一家公司来到义丹县洽谈扶持民众植树造林项目,承诺资金高达3万亿越南盾,县里只需帮助该公司收集经过认证的红皮书并发放,项目即可实施。面对如此庞大的项目,县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接受该项目,但必须非常谨慎。县农业局工作人员复印并认证了一些红皮书后,并没有立即交给该公司,而是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学习和测试。面对这样的行为,没过多久,该公司的代表不知何故就消失了,无法联系上。县人民委员会意识到该项目有异常迹象,立即召开会议,并将信息传达给职能部门、公社和城镇,以提醒民众。

2008年和2009年,义丹县人民积极植树造林,在光秃秃的山坡上重新造林。一些组织和个人悄悄地走进义乐、义寿、义安、义海等乡的每户人家,劝说他们交出红皮书,以便获得植树造林项目的资金支持。义丹县人民委员会意识到情况异常,于2009年3月12日,在上级管理部门尚未下发指导文件的情况下,向农林局和县警察局提出干预请求。

同时,建议县级机关和部门对辖区内行为不明的主体进行检查和管理,加强宣传,向群众讲解,提高认识,警惕以外资造林项目为幌子的诈骗行为。目前,该省其他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收集红皮书“办”造林项目的情况,但这些收集红皮书的公司或个人在收到红皮书后就消失了,这给群众带来了困惑和焦虑。在义丹县,由于及早采取了预防措施,没有一个林主上当受骗。

经过两次早期有效的预防活动,职能部门已建议县委建立从乡一级开始对群众办理林地使用权证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的程序。义会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文玉表示,近年来,每当群众拿着林地生产用地红皮书来办理公证、盖章等行政手续时,乡干部都会询问其目的,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县级机关,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理。

乂安省曾是骗取红本支持植树造林项目行为猖獗的地区之一,高峰时全省有数万林主上交红本却不知找谁拿回,一些官员还出面协助骗子。今年初,上述现象屡屡出现,公安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等部门发文要求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指示各级机关、地方分支机构采取措施,及时宣传、防范,对骗取林地使用权证进行核实、调查和严肃处理。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也指示各机关、分支机构、各地区采取措施,防范和制止上述现象。

义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魏文定表示:“多年来,我县在打击此类新型犯罪过程中积累的最大经验是高度警惕、高度重视,并与林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及时发现早期迹象和异常行为。更重要的是,要对拟在本县实施的个人、组织和造林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这些是‘幽灵项目’或诈骗组织,就要立即发出警告,并加大对每一位公民的宣传力度,使他们了解情况,提高警惕。”

从义丹县的经验来看,如果各地都提高警惕,从一开始就预防和制止这种现象,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及时、定期地向林主进行宣传,那么肯定可以防止上述形式的欺诈行为。


文章和照片:Nguyen Kh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