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养牛——事故风险

July 30, 2013 16:44

(Baonghean)-虽然事故发生已久,但至今每次提起,家住宜金乡12村的阮文荣先生仍感到震惊。事故发生在1A国道上,途经演州县演长乡,当时他正从琼吕前往荣市。

Vinh先生说:“当时大约下午5点,我骑着摩托车穿过Dien Truong乡,突然有四五头牛从铁路边追着跑,冲上1A公路,把我的摩托车撞翻在路上。我还没回过神来,一辆同向行驶的卡车就冲过来,幸好司机及时处理,不然……”事故导致Vinh先生的胳膊骨折,摩托车受损,尤其是塑料件被震碎。虽然他清楚“肇事者”是牛群,但它们却狼狈逃窜,牛主也未寻求赔偿。

类似 Vinh 先生遭遇的事故并不罕见,因为长期以来,无论是清晨还是傍晚,无人看管的放牧牛群,导致牛群在路上随意走动的情况相当常见。例如,在 46 号国道穿过 Hung Nguyen 市和 Nam Giang 公社(Nam Dan)的路段;在 1A 国道穿过 Nghi Loc 县 Nghi Yen 公社的路段;在 7 号国道穿过 Dien Chau 县 Dien Binh 公社的路段;在胡志明路上穿过 Nghia Loc 和 Nghia Long 公社(Nghia Dan 县)的路段……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因为放牧牛群和水牛的人的意识不高。一位在1A国道义安乡路段放牛的妇女漫不经心地说:“牛和水牛不上路,去哪儿?我得把牛整天关在屋里。万一它跑到路上影响交通,我得想办法躲开它。”



牛群在 46 号公路上自由吃草。

市中心的许多区域,例如通往北荣工业园区的邓泰迈街,也养着许多散养的奶牛。由于饲养数量过多,且疏于管理,牛群在路上四处乱窜。当地居民和路过此地的人对几十头牛挤在路上的景象早已习以为常。因此,很多时候,从摩托车到汽车,都要排队给牛“优先通行”。然而,他们来回张望,却始终无法辨认出牛的主人。

牛群在铁路上随意游荡的情况也给火车带来了危险。纸桥站站长胡春迈表示:“此前,车站曾发生过火车撞到牛群导致火车脱轨的事件。但是,在临时圈养、没有牛棚、没有饲养员的情况下,抓捕牛群并进行处罚非常困难……”因此,牛群在铁路上随意游荡的情况时有发生。荣市绿化公司员工杜女士抱怨道:“为了给街道增添风景,我们不怕刮风下雨天种植树木、修剪树木,但最令人担心的还是牛群顶撞和推土机的问题。例如,宜富乡3/2街的中央隔离带几天前刚种植好,现在不得不拔掉重新种植,因为牛群把它啃咬、顶撞和推土机推倒了。”

省公安部公路铁路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阮维东中校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表示:“目前还没有关于由水牛和奶牛引发的交通事故的统计数据。然而,这类事故确实发生过,并成为交通参与者关注的问题。因为一旦发生事故,承担后果的仍然是道路使用者。因为,如果水牛或奶牛撞到道路使用者,即使只是断胳膊断腿,他们也要承担后果;但如果水牛或奶牛受伤或死亡,水牛或奶牛的主人就会要求赔偿。同时,对于违反规定控制或牵引水牛或奶牛的人,罚款金额并不高。”

由此可见,无人看管的牛在路上随意乱跑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首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需要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防止牛和水牛在道路上乱跑。另一方面,应该对故意违规的牛户采取严厉措施。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不幸的交通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控制、牵引动物的,应当将动物控制在道路边缘,并保证道路卫生;需要让动物横过道路的,应当观察动物横过道路,并在具备安全条件的条件下,允许动物横过道路。禁止将动物控制、牵引进入机动车道路。”


据此,第34号法令关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第13条第2款明确规定:将动物控制或引导到机动车道;或让动物在道路上行走;让动物不安全穿越道路的人,将被处以6万至8万越南盾的罚款。


文章及照片:Dang Nguy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