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养牛——事故风险
(Baonghean)-虽然事故发生已久,但宜金乡12村村民阮文荣每次提起此事仍感到震惊。事故发生在1A国道,途经演州县演长乡,当时他正从琼吕前往荣市。
Vinh先生说:“当时大约下午5点,我骑着摩托车穿过Dien Truong乡,突然有四五头牛从铁路边追着跑到1A公路上,把我的摩托车撞翻在路上。我还没回过神来坐起来,一辆同向驶来的卡车就冲过来,幸好司机及时处理,不然……”事故导致Vinh先生的胳膊骨折,摩托车受损,尤其是塑料件被震碎。虽然他清楚“肇事者”是牛群,但此时牛群已经狼狈逃窜,牛主人也不知道该向谁索赔。
类似 Vinh 先生遭遇的事故并不罕见,因为长期以来,无论是清晨还是傍晚,无人看管的放牧现象在路上屡见不鲜。例如,在 46 号国道途经兴原市和南江乡(南丹),在 1A 国道途经义禄县义安乡,在 7 号国道途经演州县奠平乡,在胡志明路上途经义禄县义隆乡……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因为牧民的意识不强。一位在1A国道义安乡放牛的妇女漫不经心地说:“牛不上路走,去哪儿?我得把牛整天关在屋里。如果它上路走,影响交通,我就得躲着它。”
牛群在 46 号公路上自由吃草。
市中心的许多区域,例如通往北荣工业园区的邓泰迈街,也养着许多散养的牛。由于饲养数量过多,且疏于管理,牛群在路上随处乱跑。当地人和路过这里的人对几十头牛成群散落在路上的景象并不陌生。因此,很多时候,从摩托车到汽车,都要排队让出“优先通行权”。然而,即使来回张望,也依然无法辨认出它们的主人。
牛群在铁路上随意游荡的情况也给火车带来了危险。纸桥站站长胡春迈表示:“此前,车站曾发生过火车撞到牛群导致出轨的事件。但是,抓捕牛群并处以罚款非常困难,牛群临时圈养时,没有牛棚,也没有人照看它们……”因此,牛群在铁路上随意游荡的现象时有发生。荣市绿化公司员工杜女士抱怨道:“为了给街道增添风景,我们不怕刮风下雨植树,每天修剪,但最令人担心的还是牛群顶撞和推土机推倒的问题。例如,宜富乡3/2街的中央隔离带几天前刚种上去,就被牛群啃咬、顶撞和推倒,不得不被拔掉重新种植。”
省公安局公路铁路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阮维东中校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还没有关于由水牛和奶牛造成的交通事故的统计数据。但在现实中,此类事故确实发生过,并成为交通参与者关注的问题。因为事故发生后,最终承担后果的仍然是道路使用者。如果水牛或奶牛撞到道路使用者,即使只是摔断胳膊或腿,他们也要承担后果;但如果水牛或奶牛受伤或死亡,水牛或奶牛的主人就会提出索赔。同时,对于违反规定驾驶和牵引水牛或奶牛的人,罚款并不多。”
由此可见,无人看管的牛和水牛在道路上随意放牧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首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需要加强宣传,提高公众防范牛和水牛在道路上放牧的意识。另一方面,对故意违法的牛和水牛饲养户也应采取严厉措施。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不幸的交通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控制、牵引动物的,应当将动物控制在道路边缘,并保证道路卫生;需要让动物横过道路的,应当观察动物横过道路,并在具备安全条件的条件下,允许动物横过道路。禁止将动物控制、牵引进入机动车行驶道路。”
据此,第34号法令关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第13条第2款明确规定:将动物控制或引导到机动车道上;或让动物在道路上行走;让动物不安全穿越道路的人,将被处以6万至8万越南盾的罚款。
文章及照片:Dang Nguy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