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的眼泪

September 18, 2014 10:02

(Baonghean) - 2014年8月下旬,Tran Thi Ngan女士(Kieu Ha、Nam Cuong、Nam Dan 5村)带着儿子Huynh Quoc Nam(Phuc Cuong中学6B班)到Nghe An报社提交请愿书...

颜女士在申请书中写道:“前几年,在党和国家的关心下,我得到了1000万越南盾的扶持和1000万越南盾的贫困户贷款,盖了一间小房子给我和母亲住。我们的物质生活就靠一块三等地的秧。花生收成120公斤,不包括化肥和种子,约150万越南盾。蔬菜和豆类收成约30万越南盾。另外,我的孩子享受了202政策,每月可领到18万越南盾(一年216万越南盾)。这样,一年总收入约390万越南盾。当时人均收入只有16.5万越南盾/月。虽然我们一家人省吃俭用,但收入太低,连最低生活开销都无法维持,更不用说生活费了。”给孩子买学习用品的钱。

Gia cảnh chị Trần Thị Ngân ở thôn 5, Kiều Hạ, Nam Cường.
Tran Thi Ngan 女士用塑料箱制作的鸡舍
Gia cảnh chị Trần Thị Ngân ở thôn 5, Kiều Hạ, Nam Cường.
陈氏颜女士的家庭背景是南强侨下5号村。

然而,村长和村委会却把用于修建防洪设施的1000万越南盾扶持金加到收入里,然后把我家从贫困户名单上除名了……我的诉求内容,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也已经得出结论,但公社仍然拒绝解决,甚至掩盖了官员的不良行为……”。

她家在桥河5村,离安宣桥不远。看到一个自称是义安报社的陌生人在“鸡舍”里忙碌,她慌慌张张地跑进跑出,一边说着“没地儿接待客人”,一边抽泣着上访。2013年底,村委会组织了一次贫困户清查。会议参加者不少。会议一开始,村长就宣布,她家今年脱贫了。脱贫的原因是,除了1亩三级稻田的收入外,国家还拨款1000万越南盾,用于修建防洪设施。很多人提醒她:“你问问他们,你们家是怎么脱贫的?”她愤愤不平地对周围的人说:“我收,我不要。我是贫困户,拿不到企业的扶持款,何必去要,落个坏名声……”说完,她就半途而废了。后来,村里的退休老人看到贫困户家境都还不错,便劝她向上级请愿,考虑给她一个政策。他们说:“忍耐一下,好好照顾孩子,你家境这么困难,哪有钱送他上学?”想来想去,田里种的,加上在燕宣桥边买卖蔬菜的收入,根本不够,她只好向上级上访。

她的房子坐落在一小块约45平方米的地块上。它名为房子,却并非真正的房子:墙体砌筑,屋顶覆盖着低矮深色的纤维水泥,面积约12平方米,被分成两半,形成一个房间,一个客厅。与房子相连的新建防洪棚屋约8-9平方米宽,底层用作厨房,阁楼用于防洪。作为客厅的部分,除了桌子、两把塑料椅和一个小祭坛外,再无其他。房间里有一张旧双人床,屋角摆放着一台破旧的家用电视机。母女俩的财产,或许唯一值钱的东西是一辆旧迷你自行车。狭窄的院子里种植着几十株细长的茄子苗;“鸡笼”是两个倒扣的塑料啤酒瓶,用钢丝绑着,里面养着五六只小鸡。

等我“核实”完家里所有资产后,她说:“公社又核实了,还是认定我已经脱贫了。我去区里上访,他们又派人来核实,结论是公社搞错了,把防洪房建设补助金算进收入里不对。区里组织了谈话,再次确认了这一点。但公社还是不听,说有什么问题明年再考虑。区里已经做了决定,公社还是不肯改……”

她向我出示了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2014年8月26日第5347/QD-UBND号决定。决定中,除了她投诉的内容外,还详细列出了南强乡人民委员会处理投诉的程序、县督察的核查结果、劳动荣军与社会厅的意见以及国家关于贫困标准的规定、贫困户复查的流程……县督察的核查部分,经复查,她家的总收入(不含支出)为610万越南盾。分12个月计算,2个人,平均每人每月25.4万越南盾。关于国家援助1000万越南盾用于修建防洪屋的问题,检查组已与劳动荣军社会部配合,确认该款项必须按照2012年9月5日第21/2012/TT-BLDTBXH号通知执行。在调查和审查过程中,该款项未计入收入。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撤销解决南强乡主席投诉的决定,同时责成南强乡人民委员会恢复其家庭的贫困户身份。

泪水顺着她黝黑苍白、过早衰老的脸庞流淌下来。她说:“上次我本来打算不让孩子上学的,报社的老师们可怜他,给了他一些钱和笔,让他买书本和笔记本,让他继续上学。可是我哪儿去找学费呢?我的孩子从今年年初就欠债了。为什么区里这么明确的决定,公社却不执行?报社,求求你帮帮我吧……”

去南强公社问问您说的“县里决定了,公社没做”的事。9月12日停电,公社主席不在。我要求与公社党委副书记阮安全先生沟通,事情确实发生了。阮安全先生说,5号村的贫困户“从形式上看,他们好一些,但仍然符合贫困户的标准”。他还说,虽然县里是这样决定的,但村里和公社的干部仍然确认,她一家两口人,身体状况良好,即使不包括建造防洪设施的补助金,她的收入仍然超过了贫困户的标准。他说:“村里审查委员会、公社贫困户审查委员会已经核实了这一点。”

此外,侨河5村的村民也没有投票……”。查看侨河5村村长于2013年10月25日调查的家庭收入调查表,她的总收入为250万越南盾,总支出为76.4万越南盾,加上资助修建防洪棚的1000万越南盾,一共是1250万越南盾。减去总支出76.4万越南盾,除以12个月,2人,平均为48.9万越南盾/人/月。2014年3月13日,由该社减贫委员会两位副主任和侨河5村村长对她进行的公社核查报告中,她的田间收入估算为300万越南盾;小商小贩临时利润240万越南盾;建房扶持资金1000万越南盾;企业扶持资金130万越南盾。

总收入1670万越南盾,平均分配的话,她家每人每月能拿到69.5万越南盾。我问公社党委副书记:如果像公社核查的那样,扣除国家资助修建防洪设施的费用,两个人的收入才670万越南盾,公社和村组凭什么认定她收入超过贫困线?这位副书记看了核查记录,核对了核查人员的签名,然后解释说:村组和公社贫困户审查会都有意见,但党委常委会没有意见……

正午时分,我离开了南强洪涝区。暴风雨肆虐,烈日炎炎。我想起那栋不配称之为家的房子;想起那个种着茄子的小院子;想起那个用两个塑料啤酒桶搭成的鸡舍;想起那个因为想当母亲而四肢畸形的瘦弱男孩,还有她——她银发飘飘,衣衫褴褛,辛勤地为鸡舍攒下冷饭。我为这里的一些官员对待我的方式感到难过……

文章和照片: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