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的眼泪
(Baonghean) - 2014年8月下旬,Tran Thi Ngan女士(Kieu Ha、Nam Cuong、Nam Dan 5村)带着儿子Huynh Quoc Nam(Phuc Cuong中学6B班)到Nghe An报社提交请愿书...
颜女士在申请书中写道:“前几年,在党和国家的关心下,我得到了1000万越南盾的扶持和1000万越南盾的贫困户贷款,盖了一间小房子给我和母亲住。我们的物质生活依靠一块三级地的秧田。花生收成120公斤,不包括化肥和种子,约150万越南盾。蔬菜和豆类收成约30万越南盾。另外,我的孩子享受了202政策,每月可获得18万越南盾(一年216万越南盾)。这样,一年总收入约390万越南盾。人均月收入只有16.5万越南盾。虽然我们家很节俭,但收入太低,无法维持最低生活开支,更不用说给孩子买学习用品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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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 Thi Ngan 女士用塑料箱制作的鸡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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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颜女士的家庭背景是南强侨下5号村。 |
然而村长和村委会却把1000万越南盾的建防洪工程补助金加到收入里,然后把我家从贫困户名单上除名了……我的诉求内容,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也已经商定,但公社还是不肯解决,甚至还包庇官员的恶劣行为……”。
她家在桥河5号村,离安春桥不远。看到一个自称是义安报社的陌生人在“鸡舍”里忙碌,她慌慌张张地跑进跑出,一边说着“没地儿接待客人”,一边哭着上访。2013年底,村委会组织了一次贫困户清查,参加的人不少。会议一开始,村长就宣布,她家今年脱贫了。脱贫的原因是,除了1亩三级稻田的收入外,还从国家获得了1000万越南盾,用于修建防洪设施。很多人提醒她:“你问问他们,你们家是怎么脱贫的?”她愤愤不平地对周围的人说:“我收,我不要。我是贫困户,拿不到商家的扶持金,还要,太丢人了……”说完,她就中途离开了。后来,看到附近贫困户家境都还不错,退休老人就劝她向上级请愿,考虑给孩子办个扶持政策。他们说:“忍耐一下,好好照顾孩子。这么难,哪有钱送他上学?”想来想去,田里种的,加上在燕宣桥边买卖蔬菜的收入,根本不够,她只好向上级上访。
她的房子坐落在一块约45平方米的小地块上。它名为房子,却并非真正的房子:墙壁砌成,屋顶铺着低矮深色的纤维水泥,面积约12平方米,分为两个房间,一个客厅。与房子相连的新建防洪棚屋约8-9平方米宽,下半部分用作厨房,阁楼用于防洪。作为客厅的部分,除了桌子、两把塑料椅和一个小祭坛外,别无其他。房间里有一张旧双人床,屋角有一台破旧的家用电视机。母女俩的财产,或许唯一值钱的东西是一辆旧迷你自行车。狭窄的院子里种着几十株细长的茄子;“鸡舍”是两个倒扣的塑料啤酒瓶,用钢丝绑着,里面养着五六只小鸡。
等我把家里的资产全部“核实”完,她才说:“公社又核实了,还是认定我脱贫了。我去区里上访,他们又派人来核实,结论是公社搞错了,把防洪保障金算进收入里是不正确的。区里组织了谈话,再次确认了这一点。但公社还是不听,说如果有什么情况,明年再考虑。区里已经做了决定,公社还是不肯改……”
她向我出示了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2014年8月26日第5347/QD-UBND号决定。决定中除了她投诉的内容外,还详细列出了南强乡人民委员会处理投诉的程序、县督察的核查结果、劳动荣军与社会厅的意见以及国家关于贫困标准的规定、贫困户的审核流程……县督察的核查部分,经审核,她家的总收入(不含支出)为610万越南盾。分12个月计算,2口人,平均每人每月25.4万越南盾。关于国家援助1000万越南盾用于建造防洪屋的问题,检查组已与劳动荣军社会部配合,确认该援助资金必须按照2012年9月5日第21/2012/TT-BLDTBXH号通知执行。经调查核实,该援助资金未计入收入。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撤销解决南强乡主席投诉的决定,同时责成南强乡人民委员会恢复该家庭的贫困户地位。
泪水顺着她黝黑、过早衰老的脸庞流淌下来。她说:“上次我本来想不送孩子上学,但学校的老师们可怜他,给了他一些钱和笔,让他买书本和笔记本,让他继续上学。可是我哪儿弄钱去交学费呢?我的孩子从今年年初就一直欠债。为什么区里这么明确的决定,公社却不执行?请帮帮我……”
我去南强公社询问您所说的“县里决定了,公社没做”的事。9月12日停电了,公社主席不在。我要求与公社党委副书记阮安全先生沟通,事情确实发生了。阮安全先生说,5号村的贫困户“从形式上看,他们好一些,但仍然符合贫困户的标准”。他还说,尽管县里已经决定了,但村里和公社的干部仍然确认,她一家两口人,身体状况良好,即使不计算建造防洪棚的补助金,她的收入仍然超过了贫困户的标准。他说:“村里审查委员会和公社贫困户审查委员会已经核实了这一点。”
此外,侨河5村的村民也没有投票……”。查看侨河5村2013年10月25日调查的家庭收入调查表,她的总收入为250万越南盾,总支出为76.4万越南盾,加上支援修建防洪棚的1000万越南盾,一共是1250万越南盾。减去总支出76.4万越南盾,除以12个月,2人,平均为48.9万越南盾/人/月。2014年3月13日,由公社减贫委员会两位副主任和侨河5村对公社进行的核查报告中,她的田间收入估算为3,000,000 越南盾;小商小贩的临时利润为 2,400,000 越南盾;建造小屋的扶持资金为 10,000,000 越南盾;企业扶持资金为 1,300,000 越南盾。
总收入1670万越南盾,平均分配的话,她家每人每月能拿到69.5万越南盾。我问公社党委副书记:如果像公社核查的那样,扣除国家建设防洪设施的补助,只有两个人670万越南盾的收入,公社和村组凭什么认定她收入超过贫困线?这位先生看了核查记录,核对了执行人员的签名,然后解释说:村组和公社贫困户审查会都有意见,但党委常委会没有意见……
中午离开南强洪涝灾区。那天风雨交加,烈日炎炎。我想起那栋不配称为家的房子;种着茄子的小院子;用两个塑料啤酒桶搭成的鸡舍;那个因为想当妈妈而四肢畸形的瘦弱男孩;还有她——她银发飘飘,衣衫褴褛,辛苦地为鸡舍拾取冷饭。我为这里一些官员对待我的方式感到难过……
文章和照片: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