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87%的国会代表同意通过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福利的决议。

June 16, 2015 07:54

87.45%的国会代表同意通过关于实施对失业满一年的职工发放一次性社会保险金政策的决议。

国会办公室主席、第九届会议秘书处主任阮幸福刚刚向国会代表递交了关于国会第九届会议通过决议,就实施对失业一年后向员工发放一次性社会保险金政策征求国会代表意见的投票结果汇总。

Ảnh: Minh Thăng

照片:Minh Thang

为落实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指示,6月4日,国会秘书处向国会提交了投票,就国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对失业一年后未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并要求领取社会保险的雇员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险费问题的决议的政策征求国会意见。

最终,有效投票470票,其中同意411票,占有效票的87.45%;反对48票,占有效票的10.21%;不同意见代表11人,占有效票的2.34%。

因此,大多数代表同意国会应该在本次会议上发布一项决议,以满足大多数工人的需求。

根据向国会代表征求意见的投票综合结果,国会常务委员会还指示社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并配合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部长、法律常务委员会代表、越南总工会领导、越南社会保障总局局长、政府办公厅代表制定并完善关于“实施失业满一年后向员工一次性发放社会保险金政策”的决议草案。

此前,5月21日,国会听取了关于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报告。5月27日,国会在会场讨论了2014年《社会保险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条,该条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不再享受现行法规定的一次性社会保险待遇。

关于这一问题,政府在去年3月的例行会议上讨论了各部委和主管机构关于工人对2014年《社会保险法》(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第60条的建议的报告,该条规定,社会保险参保人不再像现行法律规定的那样,有权享受一次性社会保险福利。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提议修改该法,以适应实际情况和工人的愿望。

政府听取汇报及讨论后,同意上述各部委、机构及地方的建议,建议国会修改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60条,规定若员工未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无法领取养老金,则可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费。

据Vietnamnet.vn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