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位新规定
“学生将在大学毕业认证决定发布后30天内领取毕业证书……”这项新规定刚刚由教育培训部发布。
根据国民教育系统初中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大学教育毕业证书及证书管理规定,教育部按照颁发毕业证书和证书主管部门登记的数量印制空白初中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继续教育毕业证书和国防安全教育毕业证书。
自治区高等教育机构印制大学毕业证书和国民教育体系证书(国防安全教育证书除外),并负责按照教育培训部长的规定管理毕业证书和证书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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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高校毕业证书出现拼写错误。根据新规定,高校自主印制毕业证书。 |
每年12月1日至31日,自行印制毕业证书的高等学校负责向教育部和直属管理招生目标执行情况、毕业证书印制和使用情况的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在本校报告机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颁发毕业证书的权限规定如下:初中毕业证书由省属各区、镇、市教育培训厅厅长颁发。高中毕业证书由教育培训厅厅长颁发。
大学学位、硕士学位由大学校长、学院院长授予;博士学位由大学校长、学院院长、具有博士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负责人授予……
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颁发期限为:承认中学、高中毕业证书自作出承认决定之日起75日内;承认大学毕业证书自作出承认决定之日起30日内;承认毕业并授予硕士学位、承认学术学位、授予博士学位证书自作出承认决定之日起30日内。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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