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镇同孝乡荣获新农村标准认可证书。
(Baonghean.vn) - 12 月 6 日上午,同孝公社党委、政府和人民(太和镇)隆重举行庆祝公社成立20周年暨接受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的2015年达到新农村标准(NTM)表彰证书的仪式。
出席仪式的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和乂安省新农村发展指导委员会副常务委员黄越阳。省新农村发展协调办公室代表、太和镇领导以及同孝乡各界人士也出席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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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加同孝乡新农村标准表彰证书颁发仪式的游行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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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胡伯伯访问同孝54周年的文艺演出。 |
2011年正式进入新农村建设阶段,起点仅有6项标准,经过4年多的实施,同孝公社已动员全社会力量,有效整合投资资源,完成了19/19项标准。
新农村建设总投资费用为2435.5亿越盾,其中各级财政支持和其他资金800多亿越盾,占32.4%;人民捐资1646亿越盾,占67.6%(其中,人民捐资21.35亿越盾)。2土地并贡献了15125个工作日)。
仪式上,同孝乡人民委员会对新农村建设四年来的成果、成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除按规定完成总体指标外,同孝乡的优势之一是动员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出色地完成了交通基础设施和文化机构建设指标……
在胡伯伯视察同孝54周年(1961.12.10-2015.12.10)之际,庆祝公社成立20周年、荣获新农村标准称号,是公社党委和人民继续发扬成就、努力践行胡伯伯教诲、建设日益繁荣美丽的祖国的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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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向同孝公社党委、政府和人民颁发达到新农村标准表彰证书。 |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在仪式上致辞,对同孝乡党委、政府和人民四年来为建设新农村所付出的努力表示祝贺和高度评价。他希望,在未来的岁月里,同孝乡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关于农村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四院之间的联系,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维护和提升新农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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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同志向同孝乡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状。 |
值此之际,省人民委员会向在建设同孝乡新农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状;太和镇领导决定向在建设同孝乡新农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代表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向他们赠送礼物。
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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