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省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上涨
卫生部正式公布16个省市名单,自2016年8月12日起上调包括医生工资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
相应地,16个省市也相应上调了医疗服务价格,其中包括:老街省、太原省、奠边省、河江省、北干省、山罗省、宣光省、高平省、莱州省、岘港市、朔庄省、和平省、承天顺化省、广南省、安沛省和谅山省。这些省份医疗保险覆盖率较高,覆盖率在86.3%至98.5%之间。
这些地方的省级医院将工资成本添加到医疗服务价格中。最近,卫生部下属的6所医院已完全实现财政自主,并执行包含工资成本的价格。
![]() |
16家省属医院实行工资成本计入医疗服务价格 |
卫生部表示,上述16个省份是第二轮价格上调的首批省份(自2016年8月12日起生效),首次价格上调包括附加直接费用和专项补贴,自2016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据卫生部计划财政部称,此次医疗服务价格第二次上调,包括工资成本(包括医院医生、工作人员、员工等),预计比现行价格平均上涨约18%。此次医院收费调整适用于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85%的16个省市,且仅适用于持有医保卡人群(患者就诊时由医保基金支付)的上调服务价格,因此不影响未持有医保卡人群。
计划财政部部长阮南连表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落实国家重大政策,不是为了增加提供服务的成本,而是将国家以前直接补贴医院的支出转用于支持参加医疗保险的群众。
此外,调整服务价格后,医保卡持有者的福利增加,因为他们不必额外付费或购买一些不在价格内的物品;医院有条件部署和发展医疗技术,人们将受益并就地享受医保支付;减少自付费用并确保透明度,减少患者的不便。
连先生补充道:“将工资纳入价格将改变医务人员的观念。医院必须提供良好的服务,才能有收入支付员工的工资和收入。这是提高士气和服务态度、让患者满意,从而逐步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解决方案。”
据TNO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