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省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上涨
卫生部正式公布了自2016年8月12日起上调包括医生工资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的16个省市名单。
相应地,16个省市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其中包括:老街省、太原省、奠边省、河江省、北干省、山罗省、宣光省、高平省、莱州省、岘港市、朔庄省、和平省、承天顺化省、广南省、安沛省和谅山省。这些省份医疗保险覆盖率较高,覆盖人口比例在86.3%至98.5%之间。
这些地方的省级医院将工资成本纳入医疗服务价格。近期,卫生部下属的6所医院已实现完全财务自主,实行包含工资成本的医疗服务价格。
![]() |
16家省属医院将工资成本计入医疗服务价格 |
卫生部表示,上述16个省份是第二轮(2016年8月12日起实施)价格首批上调的省份,首次上调价格包括附加直接费用和专项补贴,自2016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据卫生部计划财政部称,此次第二次医疗服务价格上调,包括工资成本(医院医生、工作人员、员工等),预计比现行价格平均上涨约18%。此次医院收费调整适用于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85%的16个省市,且仅适用于持有医保卡人群(患者就诊时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价格上涨,未持有医保卡人群不受影响。
计划财政部部长阮南连表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落实国家重大政策,不是为了增加提供服务的成本,而是将国家以前直接补贴医院的费用转用于支持参加医疗保险的民众。
此外,调整服务价格后,医保卡持有者的福利增加,因为他们不必额外付费或购买一些不在价格内的物品;医院有条件部署和发展医疗技术,人们将受益并就地享受医保支付;减少自付费用并确保透明度,减少患者的不便。
“将工资计入价格将改变医务人员的观念。医院必须提供良好的服务,才能有收入支付员工的工资和收入。这是提高士气和服务态度、让患者满意、逐步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解决方案。”连先生补充道。
根据TNO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