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稻收割机,被判入狱1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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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9月27日上午,越南杜良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红叶(1899年生)和泰文协(1988年生)进行开庭审理,被告人阮红叶和泰文协家住杜良县盛山乡第6村,涉嫌犯有《刑法》第135条规定的“敲诈勒索财产”罪。

据检察院起诉书称:2016年6月1日,被Yen Son 乡的多功能收割机主人要求寻找需要收割的稻田后,每亩地给他3万越南盾的报酬,同时,如果发现有陌生的收割机,就不允许他在该地区收割。

Ảnh minh họa.
插图照片。

接受邀请后,Hiep看到Xuan Son公社的黄文海先生(1968年出生)的收割机正在为公社收割水稻,于是他和Diep再次找到他,要求他支付150万越南盾的保护费。

看到这些人要钱,海先生的妻子连女士(Lien)立即做出反应,拒绝了。希普(Hiep)立即拿着一把锋利的刀,跑到田里,靠近收割机,威胁要袭击海先生,阻止他继续收割稻米。然后,希普还用刀勒住了连女士的脖子。

由于太害怕,海先生打电话来交涉,并给了两人100万越南盾。

针对上述行为,审判委员会判处:Thai Van Hiep有期徒刑12个月,Nguyen Hong Diep有期徒刑4个月。

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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