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铁路公司审判:建议判处金达江死刑
2月18日下午,人民检察院对江金达(原经营部代理部长)提出死刑复核建议。
人民检察院还建议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陈文廉(越南国家航运公司原总经理)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陈文姜(越南国家航运公司原总会计师)20年徒刑。
建议以洗钱罪判处被告人江文贤(江金达之父)8至9年有期徒刑。
人民检察院建议追回损失金额并将其返还给越南国家铁路公司。
人民检察院表示,尽管在法庭上,被告人陈谦、林和达三人均不承认自己的行为,并否认了此前向侦查机关作出的所有陈述,但有足够的依据以挪用公款罪起诉被告人陈谦、林和达三人。
![]() |
人民检察院代表。 |
这是一起持续了很长时间的重大案件。2006年至2008年,被告人Liem管理越南航运公司(Vinashinlines),并指示被告人Dat就船舶买卖和租赁的佣金和差价达成一致。被告人将这些挪用的资金隐匿在账簿上。
2006年至2008年,被告人江金达利用职务之便,直接为船舶买卖、租赁提供咨询,并寻找合作伙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经纪公司挪用资金2600多亿越南盾。被告人江金达应向越南航运公司赔偿2490多亿越南盾。
![]() |
被告人在法庭上。 |
人民检察院代表称,被告人陈文姜明知林某给予他的钱是购买船舶差价的佣金,但却没有入账,也没有做财务核算。
被告人江文贤开设了22个账户,收款92次,总额近1600万美元。被告用这些钱购买了40处房产,并买卖了13辆汽车。被告人江文贤明知外国公司已将资金转入其账户,但为了隐藏这些非法资金,江文贤开设了多个银行账户。江文贤将这笔钱取出转给儿子,并购买了多处房产。
在法庭上,被告达特声称这笔钱来自他的经纪工作,但检察官表示,这种说法毫无根据。达特是越南航运公司(Vinashinlines)的一名官员,负责船舶购买。转入Hien先生账户的钱是船舶购买佣金的差额。
被告人江文贤否认了儿子的所有证词,声称流入他账户的钱是干净的,是从经纪业务中赚来的。然而,检察官发现,调查机构的证词显示,账户的开设是因为儿子要求他存钱。达特每次存钱前都会提前告知父亲。
有书面记录显示,被告人 Hien 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要求扣押其资产以纠正这种情况。
据越南网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