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铁路公司案:建议判处江金达死刑

February 18, 2017 21:59

2月18日下午,人民检察院对江金达(原经济部代理部长)提出死刑复核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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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还建议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陈文廉(越南国家航运公司原总经理)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陈文姜(越南国家航运公司原总会计师)20年徒刑。

建议以洗钱罪判处被告人江文贤(江金达之父)8至9年有期徒刑。

人民检察院建议追回损失金额并将其返还给越南国家铁路公司。

人民检察院表示,虽然在法庭上,被告人陈谦、林和达三人均不承认自己的行为,并否认了此前向侦查机关的所有供述,但有足够的依据以挪用公款罪起诉被告人陈谦、林和达三人。

Đại diện VKS.
人民检察院代表。

这是一起旷日持久的重大案件。2006年至2008年,被告人Liem管理越南航运公司(Vinashinlines),并指示被告人Dat就船舶买卖和租赁的佣金及差价达成一致。被告人隐瞒了挪用资金的数额。

2006年至2008年,被告人江金达利用职务之便,直接为船舶买卖、租赁提供咨询、寻找合作伙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经纪公司挪用资金2600多亿越南盾。被告人江金达应向越南航运公司赔偿2490多亿越南盾。

Các bị cáo tại tòa.
被告人在法庭上。

人民检察院代表指出,被告人陈文姜明知林某给予他的钱是买船差价的佣金,但却没有入账,也没有做财务核算。

被告人江文贤开设了22个账户,收款92次,总额近1600万美元。被告人用这些钱购买了40处房产,并转售了13辆汽车。被告人江文贤明知外国公司已将资金转入其账户,但为了隐藏非法资金,江文贤开设了多个银行账户。江文贤将这笔钱取出转给儿子,并购买了多处房产。

在法庭上,被告人达特声称这笔钱是通过他的经纪工作获得的,但检察官表示,这种说法毫无根据。达特是越南航运公司(Vinashinlines)的一名官员,负责船舶购买。转入Hien先生账户的钱是船舶购买交易佣金的差额。

被告人江文贤否认儿子的所有证词,声称汇入其账户的钱是干净的,是经纪业务赚来的。然而,检察院发现,侦查机关的证词表明,开户是因为儿子要求他存钱。达特每次存钱前都会提前告知父亲。

有书面记录显示,被告人 Hien 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要求扣押其资产以纠正这种情况。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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