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使用车头灯的风险
(Baonghean)——夜间在城市中打开远光灯(也称为车头灯)的情况让许多道路使用者感到困扰,甚至可能引发交通事故。许多人认为这已成为一个“问题”,当局需要找到解决方案,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意识。
“打开车灯,我们都会受苦”
这是义安省“Otofun”论坛在成立一周年之际开展的遵守交通法宣传活动中提出的口号。据“Otofun”义安省“Otofun”论坛董事会成员武士谭先生介绍,论坛选择在城市中打开车灯这一问题进行宣传并非偶然。谭先生表示,城市中打开车灯的情况已经成为一个问题。晚上在荣市的街道上行驶,不难看到车辆打开车灯直射对面驶来的车辆。
谭先生表示:“这种情况几乎在每条路上都会发生。每隔三四辆车就会有一辆打开车灯,很多车还改装了车灯,在车顶安装了额外的灯,照射范围可达几十米。车灯非常亮,直射对面来车的车头,让司机感到不适。我们提出这个问题,是为了让每个人都能了解真实情况,并更加注意适当开灯,避免影响他人。”
![]() |
汽车夜间在城市中行驶时会打开远光灯。 |
2月12日晚8点,阮诗莎街上,不少车辆争相打开车灯。这条路虽然比较宽阔,但车流量很大,开车灯无异于“晃瞎”路人。
出租车司机阮友雄说:“我经常在这条路上行驶,所以经常被乱开车灯的情况困扰。有一次我差点撞到前面的一位行人,幸好他穿着白裤子,走近后我才认出他。” 不仅阮氏萨克街,市中心其他数十条道路也存在类似情况。许多人对此感到无奈,于是萌生了这样的想法:记录并拍摄车牌照片,然后将其发送给相关部门,以对那些随意开大灯的车辆进行处罚。
任何摩托车或汽车都配备两种功能的车灯:“远光灯”和“近光灯”。“远光灯”照射范围广,可照亮远处。“近光灯”向下照射,因此照射范围较短。前照灯的强光束旨在帮助驾驶员在高速公路、夜间和恶劣天气下更清晰地观察路况。然而,在人口密集的地区,以及当对面行人在前照灯照射范围内时,切勿使用前照灯,因为这种灯光的强光可能会暂时使对面行人“失明”,导致视线丧失,并可能引发严重事故。
前方危险
据车主阮文阳先生介绍,出门时很少有人关心车灯是远光灯还是近光灯。有些人只是在被提醒后才知道如何正确调节车灯,但之前却从未留意过。许多人甚至给摩托车装上了超亮的氙气灯。
事实上,目前越南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太多,随意开大灯这种违法行为并不算真正的“典型”。
荣市交警大队队长阮维夏少校表示:“不仅是汽车,摩托车在城区和人口稠密地区行驶时也不允许打开车灯。两辆车相向行驶并打开车灯时,发生事故的风险非常高。过去,交警部门曾多次对违规行为开具罚单,但大多数都是摩托车。对于汽车来说,开罚单非常困难,因为很难证明在城区开灯违规。有时,当交警要求车辆停车并报告违规行为时,他们会争辩,不予配合。” |
目前,荣市机动车保有量约1.6万辆,其中轿车约1万辆。加上外地车辆,目前荣市道路交通流量较大。
然而,据阮维夏少校介绍,在荣市,真正了解车灯功能以及车灯使用规定的司机数量非常少。未来,荣市警方将继续与各组织和工会合作,在机关、单位和公寓楼向车主进行宣传。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在滨水路口、省人民委员会路口、公交车站和荣市市场等地点设置检查站,加强检查、管控,并提醒违规者。
宣传结束后,交警部门将安排便衣人员定期在道路上巡逻,对违规打开车灯的车辆进行记录,并通知制服交警部门依法拦截、罚款。
《道路交通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及人口密集地区禁止使用远光灯(按规定优先执勤的车辆除外)。《道路交通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还规定,对向行驶的机动车会车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根据第46/2016/ND-CP号法令第5条b点、g点规定,汽车驾驶员违反上述关于开启远光灯的规定,每次违法将被处以60万至80万越南盾的罚款。 对于摩托车驾驶员,如果在躲避对面行驶的车辆时使用远光灯,将根据第46/2016/ND-CP号法令第6条第1款g点的规定,被处以60,000至80,000越南盾的罚款。 根据第46/2016/ND-CP号法令第6条第2款e点的规定,在城市地区和人口密集地区使用远光灯的人将被处以80,000至100,000越南盾的罚款。 |
阮雄-林同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