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河骚乱案:通缉嫌疑人白红权
2017年5月12日,河静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向全国通缉白红权(1989年8月17日出生),罪名是触犯刑法第245条“扰乱社会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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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静省警方已向白红娟发出通缉令。 |
2017年4月3日上午8点左右,以白红权为首的约2000名民众(主要为河静省禄河县石鹏乡和石金乡的天主教徒)以横幅、口号、高音喇叭等方式煽动群众到禄河县人民委员会,利用要求赔偿海洋环境损害的名义制造混乱,导致禄河县人民委员会总部于2017年4月3日上午8点40分至下午3点15分停止办公。
与此同时,人群借口驱赶并非法逮捕河静省警察阮宝忠先生,将阮宝忠先生放在县人民委员会院子中央,并将其包围,阻止医务人员进入将其送往急诊室。
2017年4月12日,河静省公安机关侦查警察局签发第10/CSDT-PC44号决定,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第245条、第123条规定的“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拘禁”罪对案件进行刑事起诉,依法进行侦查。
根据收集的调查材料,2017年4月18日,河静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对被告人白红娟发出起诉决定书,以涉嫌《刑法》第245条“扰乱公共秩序”罪对被告人第46号发出逮捕令,对被告人第6号发出临时拘留令。
2017年4月29日,河静省人民检察院作出核准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决定和准予逮捕拘留的决定。
侦查警察厅已核实执行拘捕令进行暂扣,但因被告人白洪权不在户籍地或暂住地,目前其下落不明,尚未有结果。
因此,河静省公安局侦查局于2017年5月12日向全国通缉白红权(1989年8月17日出生,性别:男,国籍:越南,民族:京族,宗教:无,籍贯及户口所在地:河南省平禄县安都乡Coi村)。
调查警察局 - 河静省警察局向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通告,要求他们了解、发现并逮捕通缉犯 Bach Hong Quyen,并将其带到最近的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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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是白鸿权。 |
任何个人和组织隐匿、帮助通缉犯逃跑或者知悉而不报告的,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任何有关通缉犯白红娟的信息,请向以下地址提供:河静省警察局侦查警察局,河静市阮攸坊阮辉月第 268 号,电话号码:0692928312 或 0914383973。
据 Infonet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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