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河骚乱案:通缉嫌犯白红权
2017年5月12日,河静省公安局侦查局向全国通缉白红权(1989年8月17日出生),罪名是违反《刑法》第245条“扰乱社会秩序”罪。
![]() |
河静省警方已向白红娟发出通缉令。 |
2017年4月3日上午8点左右,以白红权为首的约2000名民众(主要为河静省禄河县石鹏乡和石金乡的天主教徒)煽动民众携带横幅、标语、高音喇叭等到禄河县人民委员会,借要求赔偿海洋环境损害之机制造混乱,导致禄河县人民委员会总部于2017年4月3日上午8点40分至下午3点15分停止办公。
与此同时,人群借口驱赶并非法逮捕河静省警察阮宝忠先生,将阮宝忠先生带到县人民委员会院子中央,并将其团团围住,不让医护人员进入医院送往急诊室。
2017年4月12日,河静省侦查警察局签发第10/CSDT-PC44号决定,对涉嫌违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第245条、第123条规定的“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拘禁”罪的案件提起公诉,依法进行侦查。
根据收集的调查材料,2017年4月18日,河静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对被告人白红权发出起诉决定书,对被告人白红权发出逮捕令,以违反《刑法》第245条“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暂时拘留被告人06。
2017年4月29日,河静省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决定和批准逮捕拘留的命令。
侦查警察机关已核实对被告人白洪权执行拘捕令予以暂扣,但因被告人白洪权不在户籍地或暂住地,目前被告人下落不明,尚未有结果。
因此,河静省公安局侦查局于2017年5月12日向全国通缉白红娟(1989年8月17日出生,性别:男,国籍:越南,民族:京族,宗教:无,籍贯及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平禄县安都乡Coi村)。
河静省警察局调查局现通知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了解、发现和逮捕通缉犯白红权,并将其移交给最近的警察局。
![]() |
主题是白鸿权。 |
任何个人和组织对隐瞒、帮助通缉犯脱逃或者知悉而不报告的,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任何有关通缉犯白红娟的信息,请向以下地址提供:河静省警察局调查警察局,河静市阮攸坊阮辉月第 268 号,电话号码:0692928312 或 0914383973。
据Infonet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