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参与反腐败斗争有哪些法律途径?
在反腐败斗争中,记者必须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并牢牢掌握法律。由于法律界限非常模糊,记者很容易陷入刑事犯罪的境地。
新闻媒体在反腐败和反浪费斗争中发挥着巨大作用,这不仅体现在认识和理论上,而且实践也日益证明了这一点。
然而,打击负面情绪和腐败是一个充满风险和陷阱的领域,并非所有记者都有足够的勇气参与这场斗争,也并非所有报纸和记者都有机会参与反腐败和反浪费的斗争。那么,什么样的法律框架能让记者和新闻机构自信地参与反腐败和反浪费的斗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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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为“新闻界与反腐败和浪费”的研讨会由越南记者协会、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报》联合举办(图片:《人民报》) |
事实上,新闻媒体始终站在反腐败斗争的最前线。腐败和消极事件总是被新闻媒体发现和关注。许多典型案件受到新闻媒体的密切关注和及时报道,例如:越南国家船舶工业公司案、南甘案、梅文斗案、莫金尊案、112项目案、梁高凯案、阮德芝案、罗氏金莺案、人民武装警察18号案……新闻媒体为当局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调查并揭露了多起腐败和消极事件。
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系主任、副教授阮文勇博士表示:腐败现象日益复杂,规模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广,表现形式越来越猖獗,利益集团勾结越来越严密、系统化。
阮文勇副教授从研究中指出:由于记者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活动性质,往往是“单线”和“独立”行动,因此,没有比让记者掌握真正专业知识和技能更有效的方法了。
“应该制定策略和解决方案,开发调查性新闻资源,以打击腐败和负面情绪,包括培训、指导、知识和技能。成立调查性新闻俱乐部,定期聘请律师向他们传授调查过程中的知识和方法,并努力规避风险。应设立反腐败调查专项基金,为遭遇职业事故的记者提供支持。越南记者协会亟需要求各编辑部制定各自的职业道德准则。因为只有编辑部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管理记者之间的关系。” 阮文勇副教授评论道。
根据《反腐败法》第九条规定,新闻机构有义务参与反腐败工作;配合主管机关、组织和个人开展反腐败工作;报道新闻时,必须确保准确、诚实、客观,并对报道的信息内容负责。
然而,《先驱报》副总编辑冯松记者表示,打击负面言论和腐败是一个充满风险和陷阱的领域,并非所有记者都敢于涉足这一领域。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渠道,让记者和新闻机构能够安心地开展工作。应尽快增加对未依法回应新闻报道的行为的处罚,尤其是在出现违法迹象的情况下,应增加对提供客观、及时信息的处罚。同时,将记者视为反腐败战线的战士,必须确保人们对该战线的信任。
记者冯松建议:“应修改法律条款,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才有权要求新闻界提供信息和消息来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由省级部门负责。否则,记者将不得不像现在经常发生的那样,为了保护消息来源而独自承担所有责任。当发生袭击记者和新闻工作者的事件时,越南祖国阵线、越南记者协会、信息传媒部、中央宣传部、新闻管理机构等机构和组织……需要主动介入,保护记者,并要求主管部门严厉处理违法者……”。
近年来,许多记者在履行职责、提供信息和报道腐败案件进展时面临法律禁令。越南律师联合会副主席潘忠怀律师表示,在反腐败斗争中,记者面临诸多风险,因为腐败对象掌握着权力,利益交织。
因此,记者在反腐时,除了技术和职业道德之外,还必须牢牢掌握法律,尤其是《新闻法》第25条规定了记者可以做什么,第9条规定了记者被禁止做什么。由于这条线非常脆弱,反腐记者很容易陷入犯罪。
潘忠怀律师指出:“记者在工作中经常面临三个禁忌:第一,泄露国家机密、私人秘密,以及提供真实信息。第二,在法院尚未判决的情况下定罪,这一点很重要。我认为,在构建法制基础的过程中,每个记者和协会除了要培养记者的专业技能和新闻职业道德外,还需要注重对记者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为此,记者协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使新闻界在反腐败和反浪费斗争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许多专家认为,有必要尽快研究、修订和补充关于保护记者执勤和新闻工作的法律法规,为记者和新闻机构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确保其工作安全。此外,还应对不依法回应新闻报道的行为进行处罚,尤其是在出现违法迹象的情况下,应对其提供客观、及时的信息进行处罚。
对于新闻机构,越南记者协会需要举办有关打击腐败、浪费、反腐败等领域的培训课程,提高履行职责时的法律意识,特别是提高操作技能,确保打击腐败和腐败的准确性并避免风险。
据越南之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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