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参与反腐败斗争有哪些法律途径?
在反腐败斗争中,记者除了要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外,还必须牢牢掌握法律法规。由于法律界限非常模糊,记者很容易陷入刑事犯罪的境地。
新闻媒体在反腐败和反浪费斗争中发挥着巨大作用,这不仅体现在认识和理论上,而且也得到实践的日益证实。
然而,打击负面情绪和腐败是一个充满风险和陷阱的领域,并非所有记者都敢于投身于这场斗争,也并非所有报纸和记者都有机会参与反腐败和反浪费的斗争。那么,记者和新闻机构可以通过哪些法律途径自信地参与反腐败和反浪费的斗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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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记者协会与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报》配合举办“新闻界与反腐败和反浪费”研讨会(图片:《人民报》) |
事实证明,新闻媒体始终站在反腐败斗争的最前线,腐败和消极事件总是被新闻媒体发现和关注。许多典型案件受到新闻媒体密切关注并及时报道,例如:越南国家船舶工业公司案、南甘案、梅文斗案、莫金尊案、112项目案、梁高开案、阮德芝案、罗氏金莺案、人民武装警察18号案……,新闻媒体为当局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调查并揭露了多起腐败和消极事件。
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系主任、副教授阮文勇博士表示:腐败现象日益复杂,规模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广,表现形式越来越猖獗,利益集团勾结越来越严密、系统化。
阮文勇副教授从自己的研究中指出:由于记者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活动性质,他们往往“一条线”和“独立”地行动,因此,没有比让记者掌握知识和专业技能更有效的方法了。
“应该制定策略和解决方案,开发调查性新闻资源,以打击腐败和负面情绪,包括培训、指导、知识和技能。成立调查性新闻俱乐部,聘请律师定期向他们传授调查过程中的知识和方法,努力规避风险。应设立反腐败调查专项基金,为遭遇职业事故的记者提供支持。越南记者协会亟需要求各编辑部制定各自的职业道德准则。因为只有编辑部才能最好地管理记者在工作期间的人际关系。” 阮文勇副教授评论道。
根据《反腐败法》第九条规定,新闻机构有责任参与反腐败工作;配合主管机关、组织和个人开展反腐败工作;报道新闻时必须确保准确、诚实和客观,并对报道的信息内容负责。
然而,《先驱报》副主编冯松记者表示,打击负面言论和腐败是一个充满风险和陷阱的领域,并非所有记者都敢于涉足这一领域。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让记者和新闻机构能够安心地开展工作。应尽快增加对未依法回应新闻报道的行为的处罚,尤其是在出现违法迹象的情况下,应增加对提供客观、及时信息的处罚。同时,将记者视为反腐败战线的战士,必须确保人们对该战线的信任。
记者冯松建议:“修改法律条款,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才有权要求新闻界提供信息和消息来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限于省级机构。否则,记者将不得不像现在经常发生的那样,承担起保护其消息来源的全部责任。当记者和新闻工作者受到攻击时,越南祖国阵线、越南记者协会、信息传媒部、中央宣传部、新闻管理机构等机构和组织……需要主动介入,保护记者,并要求当局严厉处理违法者……”。
近年来,许多记者在履行职责、提供信息以及报道腐败案件进展时面临法律禁令。越南律师联合会副主席潘忠怀律师表示,在反腐败斗争中,记者面临诸多风险,因为腐败对象掌握着权力,利益交织。
因此,在反腐败过程中,记者除了要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外,还必须牢牢掌握法律,尤其是《新闻法》第25条(规定记者可以从事的活动)和第9条(规定记者被禁止从事的活动)。由于法律界限非常模糊,反腐败的记者仍然可能犯下罪行。
潘忠怀律师指出:“记者在工作中经常面临三个禁忌:第一,泄露国家机密、私人秘密,以及提供真实信息。第二,在法院尚未判决的情况下进行定罪。我认为,在构建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每个记者和协会除了培养专业技能和新闻职业道德外,还需要注意为记者提供法律知识。为此,记者协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许多专家认为,为了使新闻界在打击腐败和浪费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必要尽快研究、修订和补充关于保护记者执勤和新闻工作的规定,为记者和新闻机构的安心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律保障。此外,还应依法对未依法回应新闻报道的行为进行处罚,尤其是在出现违法迹象的情况下,应对其提供客观、及时的信息进行处罚。
对于新闻机构,越南记者协会需要举办有关打击消极、腐败、浪费等问题的培训课程,提高履行职责时的法律意识,特别是提高操作技能,确保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时的准确性和避免风险。
据越南之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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