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uong Nga 的律师请求中止此案。
律师根据收集到的证据认定方娥受到不公正的审判,并请求检察机关中止调查。
在一份近60页的文件中,为张和芳娥辩护,指控其诈骗高全美先生165亿越南盾的律师阮文优表示,有一系列证据表明,2007年俄罗斯越南小姐选美大赛冠军阮德翠勇及其好友遭受了不公正的对待。据此,他建议暂停对该案的调查,并暂停对两名被告的调查。
律师表示,My先生(本案受害人)与Phuong Nga的关系性质为性关系,这一点已通过Nga、Dung、Lu Minh Nghia(Dung的男友)的证词以及收集到的证据得到证实。
从2012年4月到2013年12月,两人平均每月会一起在国内或国外旅行一到两次。他们一起住酒店和度假村,有时租两个房间,有时合住一间。网上流传的浪漫邮件内容与两人当时的境遇、真实经历和感受非常吻合。
![]() |
Du律师与Phuong Nga在她获保释当天的合影。照片:Quynh Tran。 |
对于阿嘎收受的16.544万亿,杜先生称,根据恋爱协议,这笔钱可以认定为“买房款”或“赠与款”。然而,收集到的恋爱关系证据证明,这笔钱并非买房款。
此外,My先生还向Dung的账户转入了几笔钱,My先生称这笔钱是为了帮助他买房,而这恰逢他和Nga一起旅行并一起住在酒店的日子。
“因此,这笔款项的性质是麦先生按照两年60亿越南盾的协议给俄罗斯的钱,后来增加到七年160亿越南盾,而不是165亿或165.44亿越南盾,因为文件中有差异。因为5亿越南盾是麦先生在协议之外给俄罗斯的,4400万越南盾是麦先生在两人去马尔代夫旅游期间给俄罗斯的个人开支。”律师分析道。
此外,My先生还将剩余的2000万转入Dung的账户,这也是Nga无法见面直接给予时使用的钱。
律师还表示,165亿越南盾的收据是在2013年11月4日开具、签字并按指纹的,内容是芳娥收受的用于帮助梅先生买房的钱(芳娥声称自己被控制并被迫签字),而这笔钱是在梅先生(第一次)指控芳娥和阮勇借钱开办水疗中心且未偿还之后出现的。
购房协议、汇款、付款等文件均被证明是“在My先生第二次举报购房诈骗之后签订的”。诉状中写道:“有些文件上写明的时间和地点是在同一天,当时Nga和My先生一起去别处旅行,或者刚旅行回来。或者在写完文件几天后,两人继续旅行并一起租了一家酒店。”
关于阮梅芳女士(本案证人),根据芳娥母亲阮勇(Nga, Dung, Lu Minh Nghia)的证词……可以证明她与阮梅芳女士之间存在联络,并且“与阮梅芳先生有着特殊关系”。此外,她在法庭上表示,她“只是在庭审期间通过媒体认识阮梅芳先生”。
杜律师认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条件是“挪用公款行为必须发生在收款前”。然而,证据表明,购房文件均是在麦先生指控之后,且在收款结束约一年后伪造的。由此,有足够的依据认定Nga和Dung没有构成挪用公款罪。
“法院的补充侦查请求没有必要,因为现有的材料和证据足以证明检察机关的指控是错误的。其他涉及检察机关和狱警责任的补充侦查请求,应该另案处理。”杜律师说。
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翠金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决定中止对本案及被告人的调查,“是基于案卷中确凿的客观物证”。这些证据与被告人、被告人及证人的供述相符……
方娥的律师有权要求中止对其当事人的调查。如果该请求基于与证人证词相符的客观证据,检察机关将参考该请求以及独立调查核实的结果……然后作出决定。
因涉嫌诈骗而被拘留两年多后,Nga 和 Dung 于 6 月 29 日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保释。
据VNE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