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出让土地的有关人员
(Baonghean) - 通过了解实际情况,可以看出,琼荣乡目前有两个问题需要尽快解决:要认真考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和处理因非法转让农业用地而产生的未解决的土地问题。
不遵守指示
2016年4月,黄梅镇党委常委会配合琼荣公社对公社土地管理和使用第928号结论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镇党委常委会在结论通报中指出:琼荣公社党委、政府落实检查结论工作进度慢;对58块未经批准出卖的土地,尚未完成报送镇和上级审批处理的卷宗;对7户未经批准购买用于农业生产用途的土地的农户,尚未退还款项和下达收回土地归国家管理的决定;对11名作为群众代表的村长的违法行为尚未进行处理;公社党委一些同志的思想还不够坚定,对落实第928号结论工作仍存在漠不关心的情况。
在黄梅镇党委常委会下达结论之前,琼荣公社领导承认存在不足:公社党委、人民委员会没有集中精力指导结论的落实;在落实过程中,没有向上级专业机关请示汇报,因此处理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落后于计划。
然而,通过核实21村干部群众的诉求,可以看出琼荣公社向上级机关承认自身不足的方式不够明确。也就是说,琼荣公社党委、人民委员会尚未严格按照黄梅镇党委常委会的指示和第928号决定去解决基层干部和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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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荣乡21村党员和村民希望各级政府尽快查处个人非法出售农地的违法行为。图片:范邦 |
在基层干部工作中,与非法流转农地相关的村长们都直接在流转过程中犯下了违法行为。然而,在受到“警告”处分后,大多数人仍然被允许继续担任村长职务;或者只是被免职两年,然后再次当选。正如21村村长阮思德先生的情况一样,他们存在诸多不足,其行为明显存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迹象。
即不执行基层党支部的指挥;不执行公社政府的命令;流转农用地并让受让者长期建房;在村内道路建设中存在财务违规行为……
然而,在2017年7月举行的第21届村长选举中,琼荣乡领导作为村长,并没有向民众充分告知杜先生的个人违法行为,以便民众能够清楚、具体地识别这些违法行为。
而且,他们在会上还以“没有丧失公民权利,可以正常投票”来敷衍了事,导致民众对杜克先生的违法行为并不完全了解,仍然选举他担任村长一职,引发官员、党员和知情人士的不满,引发投诉和谴责。
应该将文件移交给警方
对于17个村庄非法转让的农业用地的处理,琼荣乡政府正在“努力”为非法转让的土地相关人员办理土地相关文件,以便主管部门向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政府第43/2014号法令、第45/2014号法令、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第02号和第23号通函……其中有规定在2014年7月1日前解决超出权限的土地分配积压问题。
但办理时须符合下列规定:对无权划拨土地的,依法明确责任,并追究有关责任;对土地使用稳定、无争议,符合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详细规划或者新农村建设详细规划的,应当区别对待,分别审议决定,核发土地使用权证;并按规定履行财务义务。
但截至目前,琼荣乡个人未经批准直接转让土地的处理问题尚未彻底解决。转让的土地原本是休耕地、农业用地,现在却被转为住宅用地,这显然不符合琼荣乡新农村建设规划中主管部门批准的住宅区规划。
特别是,村一级直接转移的财政义务的履行并不体现向预算支付资金......因此,可以肯定,与《土地法》、相关法令和通知的规定相比,琼荣乡无法为相关家庭和个人完成土地记录。
彻底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做什么?研究黄梅市委第928号文件,通过了解实际情况,认为必须将案卷移交公安侦查机关,以便公安机关对每一起非法转让土地案件进行调查和澄清。
只有通过调查,才能明确哪些村干部以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为目的,非法转移农用地;哪些村干部利用村里的公共事务,非法转移农用地谋取私利。只有这样,才有足够的依据追究那些直接非法转移土地的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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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号村的村长阮思德先生正在出售Tau Voi稻田里的几块土地。图片来源:Nhat Lan |
此外,只有通过调查,我们才能查明违规官员,帮助琼荣乡整顿基层干部队伍。这样,我们才能确保该地区的政治稳定、安全和秩序,并减少投诉和举报的数量。
通过调查,我们将查明非法土地交易和转让的财务问题,以及在琼荣乡17个村建设文化馆和村内道路的资金投入。当财务问题透明清晰时,当局将能够提出与土地转让主体履行对国家财政义务相关的解决方案。
关于琼荣乡,当地官员告诉我们,由于过去遗留的问题,当地的政治局势和安全秩序相当复杂。然而,琼荣乡党委和政府为解决农业用地管理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所采取的措施,并不能改善当地的情况。
即使不严加管控,也有可能引发“合法化”非法土地转让主体文件事件,造成难以预测的后果。因此,建议黄梅镇市委、人委会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督促指导相关部门、琼荣乡党委、政府彻底解决土地管理中长期存在的违法问题。
一兰-范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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