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一海关女官员因协助走私被判刑

December 1, 2017 20:51

越南铁路公司没有对这批价值超过 90 亿越南盾的 844 部 iPhone 和 iPad 进行检查,而是将其标记为衣服和鞋子,然后让它们通关。

12月1日下午,经过一天的审理,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不承担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判处黎阮氏爱全(39岁)有期徒刑3年,缓刑。

在该案中,潘光荣(34岁)因走私罪被判处14年监禁,潘氏多香(Vinh的妹妹)被判处12年监禁,阮黄明(30岁)被判处4年监禁。

人民法院认为,Vinh和Huong不诚实,且供述含糊,应判处更重的刑罚。所有货物均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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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出庭。图片:Trung Hieu。

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1月14日,侦查警察局配合胡志明市道路交通警察局对一辆刚从位于新平郡潘叔缘街的新山一货运服务有限公司(TCS仓库)仓库接收货物的16座轿车进行检查。

经检查,海关总署发现,13个包裹的提单均完好无损,没有被剥、剪、撕,也没有被海关查验过的痕迹。

这些包裹里有 844 台 iPhone 和 iPad,都是从香港经新山一国际机场走私到越南的。一位名叫 Hoa 的女性(来历不明)Vinh姐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总价值超过90亿越南盾。

Vinh以摩的司机和其妻弟的名义领取货物,并与妹妹一起办理了相关手续和文件。办理手续时,Vinh将货物申报为礼物,并删除了两份空运提单上的货物描述和包装规格,然后提交了报关单。

作为负责检查非商业商品的人员,Tram没有按照规定填写鞋子、衣服、儿童玩具等信息,造成近6亿越南盾的税收损失。

TCS仓库送货员Minh认识Huong,他帮助Huong将13个包裹从仓库中取出,而没有经过检查区。同时,这名男性员工在收货人区域的仓库送货单上伪造了货主的签名,然后指示司机将货物直接带过海关检查口。

今天在法庭上,Tram和Minh承认了他们的不法行为。然而,Vinh和她的妹妹却因她们含糊其辞的陈述而多次引起陪审团的注意。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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