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一海关女官员协助走私被判刑
Tram 并未对这批价值超过 90 亿越南盾的 844 部 iPhone 和 iPad 进行检查,而是将其标记为衣服和鞋子,然后放行通过海关。
12月1日下午,经过一天的审理,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不承担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判处黎阮氏爱全(39岁)有期徒刑3年,缓刑。
在该案中,潘光荣(34 岁)因走私罪被判入狱 14 年,潘氏多香(光荣的妹妹)被判入狱 12 年,阮黄明(30 岁)被判入狱 4 年。
人民法院认为,Vinh和Huong不诚实,且供述不实,应判处更重的刑罚。所有货物均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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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出庭的被告。图片:Trung Hieu。 |
调查结果查明,2015年1月14日,侦查警察局配合胡志明市道路交通警察局对一辆刚从位于新平郡潘叔缘街的新山一货运服务有限公司(TCS仓库)仓库收到货物的16座汽车进行检查。
经检查,海关总署发现,13件货物的提单均完好无损,没有被剥、剪、撕,也没有被海关查验过的痕迹。
这些包裹包含844台iPhone和iPad,这些设备是从香港经新山一国际机场走私到越南的。这批货物来自一位名叫 Hoa 的女性(来历不明)Vinh姐妹办理了相关手续。总价值超过90亿越南盾。
Vinh以摩的司机和其妻弟的名义领取货物,并与妹妹一起办理了相关手续和文件。办理手续时,Vinh将货物申报为礼物,并删除了两份空运提单上的货物描述和包装规格,然后提交了海关申报单。
作为负责检查非商业商品的人员,Tram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交叉核对,而是将信息填写为鞋子、衣服、儿童玩具……造成近6亿越南盾的税收损失。
TCS仓库送货员Minh认识Huong,他帮助Huong将13个包裹从仓库中取出,而没有经过检查区。同时,这名男员工在仓库送货单收货人栏目伪造了货主的签名,然后指示司机将货物直接带过海关检查口。
今天在法庭上,Tram和Minh承认了他们的不法行为。然而,Vinh和她的妹妹却因她们含糊其辞的陈述而多次引起陪审团的注意。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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