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警察局局长解释为何黎清清先生的公司未被起诉

December 6, 2017 16:37

河内市警察局长表示,他们尚未收到损失评估结果,因此没有立案的依据。

今天下午,在河内市人民议会的质询会上,河内市警察局局长段维姜解释了为何“犁铧大王”黎清坦旗下奠边府第一私营建筑公司多栋公寓楼存在建筑和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至今仍未受到起诉。

为什么不起诉?

今天上午,河内市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怀南表示,奠边府第一私营建筑企业在施工秩序和消防工作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Trưởng ban Pháp chế HĐND TP Hà Nội Nguyễn Hoài Nam. Ảnh: Phạm Hải
河内市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怀南。摄影:范海

具体来说,市监察局于2016年8月将此案移送河内市警察局调查,河内市警察局局长承诺将尽快提起公诉。

南先生援引《诉讼法》的规定,从机关提出起诉到警方提起公诉,时间为20天,之后必须决定起诉或不起诉,并向市警察局局长段维姜进行了质询。

“市警察局长说,为什么到现在为止,奠边府第一私营建筑公司的建筑和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还没有受到起诉?”南先生说。

据南先生介绍,近期,消防警察还向该企业转交了13份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楼宇档案。

黄辉德代表(Ba Vi)还援引了《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2款的规定,指出处理犯罪报告和起诉建议的期限为20天。该条第3款规定,20天后,必须做出以下决定之一:起诉或不起诉……

ĐB Hoàng Huy Được. Ảnh: Phạm Hải
黄辉德代表。照片:范海。

此类决定必须通知举报犯罪的人或提出请求或提供信息的人。

据他介绍,奠边省第一私营建筑企业的情况已在上届市人民议会会议上提出。

“所以经过两届会议,这在选民中引起了舆论,我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正是这样的故事让选民相信了我们的言论。此外,它也无法确保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意味着所有违法行为都必须得到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理。

我们要求市警察局长提供更多有关此事的信息,”杜克先生强调说。

河内市警察局长段维姜少将表示,2016年11月29日,河内市警察调查局已正式收到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示市监察局移交的全部文件。

同日,调查警察厅副厅长、PC46部门负责人发布决定,指派调查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核实和调查。

GĐ Công an TP Hà Nội Đoàn Duy Khương. Ảnh: Phạm Hải
河内市警察局局长Doan Duy Khuong。照片:范海

对于南副部长和Duoc部长提到的20天核查期限问题,Khuong将军解释说,20天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1款的规定,适用于简单案件,而根据该条第2款和联合通告06的规定,对于复杂案件,期限不得超过60天。

但这是一起发生在公司内的事件,其细节和内容很多,需要集中力量和措施去核实、调查和澄清。

“我们还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讨论和密切配合,对收集文件和评估证据的活动进行监督,包括需要评估损害程度的内容。

同时,我们也向财政部这个专门机构提出了评估损失的建议,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评估结果,所以没有起诉此案的依据。”姜将军说。

据他介绍,该企业是一家大型私营企业,在老挝40个省市及国内拥有2万多名员工。因此,调查核实工作必须积极、紧迫,但必须谨慎处理,因为处理过程首先会影响到已经购买并入住这些公寓的客户和住户,同时也会影响到在这里工作的工人的生活。

姜先生强调说:“我们定期向主管部门,特别是人民检察院汇报,要求三个中央司法部门开会,听取市警察局和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在决定起诉案件和起诉被告之前寻求指导。”

听取市警察局长的答复后,黄辉德议员和阮淮南议员按下了再次辩论的按钮。河内市人民议会主席阮氏碧玉表示,由于仍有许多内容需要质疑,两位议员将提交意见,主管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回复。

据Vietnamnet.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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