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警察局长解释了为何黎清坦先生的公司没有被起诉
河内市公安局局长表示,他们尚未收到损失评估结果,因此没有起诉的依据。
今天下午在河内市人民议会的质询会上,河内市警察局局长段维强解释了为什么他至今未能对“管道大亨”黎清坦名下的奠边第一私人建筑公司旗下多栋公寓楼的建筑和消防安全违规行为提起诉讼。
为什么不提起诉讼?
今天上午,河内市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怀南表示,奠边府第一私营建筑企业在施工秩序和消防工作方面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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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内市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怀南。照片:范海 |
具体来说,市监察局于 2016 年 8 月将此案移交河内市公安局进行调查,市公安局局长承诺尽快提起诉讼。
南先生援引《程序法》的规定,从机关建议起诉到警方提起诉讼,必须有20天的期限,之后必须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他质问了市警察局局长段维强。
“市警察局长解释了为什么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无法对奠边府第一私人建筑公司违反建筑和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提起诉讼,”南先生说。
据南先生称,最近消防警察还转发了该企业13份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建筑档案。
巴维市代表黄辉德还援引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款规定处理犯罪报告和起诉建议的期限为二十日。该款第三款规定,二十日后,必须作出以下决定之一:是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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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辉德代表。照片:范海。 |
此类决定必须通知举报犯罪的人或提出请求或提供信息的人。
据他所说,奠边市第一民建企业的故事早在上届市人民议会会议上就被提了出来。
“所以经过两届会议,这在选民中产生了我们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的公众舆论。”
正是这个故事赢得了选民的信任。此外,它也无法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能够及时发现所有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理。
“我们要求市警察局长提供更多关于此事的信息,”杜克先生强调说。
河内市公安局局长段维强少将表示,2016年11月29日,市公安局侦查局在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指示下,正式接收了市监察局移交的所有文件。
同一天,侦查警察署副署长、PC46部门负责人发布决定,指派调查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组织、核实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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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内市警察局局长Doan Duy Khuong。照片:范海 |
关于南议员和多克提到的 20 天核查期问题,姜将军解释说,20 天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03 条第 1 款的规定,适用于简单案件;而根据该条第 2 款和第 06 号联合通知,对于复杂案件,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
然而,这是一起发生在公司内部的事件,涉及诸多细节和内容,需要集中力量和措施进行核实、调查和澄清。
“我们还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讨论和密切协调,以监督文件收集和证据评估活动,包括损害评估。
“与此同时,我们已向专门机构财政部提出评估损失的建议,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评估结果,因此没有提起诉讼的依据,”姜将军说。
据他介绍,这是一家大型私营企业,在老挝和40个省市拥有超过2万名员工。因此,调查核实工作必须以积极和紧迫的态度进行,但同时也要谨慎,因为处理过程首先会影响到已购买并居住在这些公寓的客户和居民。同时,也会影响到在这里工作的员工的生活。
“我们定期向有关当局报告,特别是与人民检察院一起,要求中央三级司法部门开会听取市警察局和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并在决定是否起诉案件和起诉被告之前征求指示,”Khuong先生强调说。
在听取市公安局局长的答复后,议员黄辉德和阮怀南再次按下按钮要求继续辩论。然而,河内市人民议会主席阮氏碧玉表示,由于仍有许多内容需要质询,两位议员将提交意见,相关部门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据 Vietnamnet.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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