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岘港偷了一辆摩托车,带回家乡使用
(Baonghean.vn)- Thong在拜访邻居时,闯进牛圈偷了一件衣服。后来,Thong和Chinh去岘港工作时,偷了一辆摩托车带回家乡当代步车。
12月28日,新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财物”罪对被告人阮友通(1994年出生,新旗县义福乡华睦村人)和丁春政(1997年出生,住新旗县同文乡布克村)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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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ng 和 Chinh 在法庭上。照片:芳浩 |
根据起诉书,5月29日晚8点左右,Thong骑着父亲的摩托车来到Nguyen Thien Canh(两人同住一个乡)的家。见家中无人,Thong便跳进牛圈,偷走了一台用于压实混凝土的Suka小型夯实机。
6月4日,Thong将偷来的裙子以20万越南盾的价格卖给了同住的Lang Van Anh,供其自用。市议会对该裙子的估价为32.5万越南盾。
此后,Thong前往岘港市从事雇佣工作。8月29日中午12点左右,Thong与Chinh商量偷一辆摩托车。Thong在放哨期间,用钳子撬开了停在工地附近的Nguyen Tran Dat(居住于广南省Nui Thanh县Nui Thanh镇2号小区)摩托车(车牌号92N1-088.99)的锁。
Thong将车开回出租房,取下车牌,然后载着Truong Van Anh(同住义福乡)从岘港前往新岐县。Thong一直把这辆车当作交通工具,直到9月15日被新岐县警方逮捕。
市议会对该车估价为1990万越南盾。随后,这件衣服和摩托车被追回并归还给失主。
在侦查机关,Thong 和 Chinh 根据收集的文件和证据对其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前,2016年8月23日,Thong因盗窃财产被义福乡警方处以行政罚款100万越南盾。
经审理,合议庭判处阮友通有期徒刑18个月,丁春政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8个月。
方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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