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对价值数千亿越南盾的足球赌博团伙的调查结果
刚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通报刚刚破获的这起特大赌博案。
阮忠义上校主持新闻发布会。 |
从收集到的证据和文件来看,2月3日,富安省公安局刑警局和高科技预防犯罪警察局的侦探与近100名机动警察官兵配合,同时突袭并逮捕了上述组织和赌博网络的相关人员。
除暂时拘留13名犯罪嫌疑人外,警方还对犯罪嫌疑人的住所进行了紧急搜查,缴获现金近4.18亿越南盾、1300美元、两辆马自达汽车(车牌号为78A-038.84)、福克斯汽车(车牌号为78A-024.66)以及用于组织赌博的许多工具和车辆。
富安警察局通过调查,初步查明,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初,该足球博彩团伙以足球博彩形式进行的交易总额超过2000亿越南盾,其中一名嫌疑人在一场足球比赛中的投注金额高达22亿越南盾。
阮忠义上校宣布了案件内容。 |
2月12日,富安省侦查警察局决定依据刑法第321条、322条的规定,对13名涉嫌赌博、组织赌博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其中12人被拘留,他们是:Nguyen Tan Thanh(38岁),住第二坊黎青芳25A;Tran Thanh Tin(34岁),住第二坊黎忠坚04A/10;
Lam Dao Hai(31岁)居住在第1坊Le Trung Kien 06号;Pham Tanh(42岁)居住在第9坊Tan Trao 04-48号地段;Vo Manh Nhan(32岁)居住在第1坊Phan Dinh Phung 101/4号;Pham Huy Quoc(43岁)居住在第1坊Phan Dinh Phung 09/4号;Le Anh Danh(32岁)居住在Phu Lam坊第1区;Trinh Cong Hung(38岁)居住在绥和市第1坊Phan Dinh Phung 14/4号;
Le Van Phap(25 岁)居住在 Hoa Dinh Dong 乡 Dinh Thanh 村;Huynh Tat Trong(42 岁)居住在 Phu Hoa 县 Hoa An 乡 Phu An 村;Le Tung Lam(42 岁)居住在 Song Cau 镇 Xuan Thinh 乡 Tu Nham 村。
唯一被采取禁止离开住所预防措施的人是潘青豪(34岁),居住在绥和市第七坊黎笋路34/275号。在13名刑事案件嫌疑人中,阮晋青和陈青丁是赌博的两名领导者和组织者。
对上述13名嫌疑人作出的起诉决定、临时拘留令、禁止离开居住地令,均已由富安省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的正确顺序和程序批准。
线路中的一些物体 |
阮忠义上校在回答记者关于被告人潘青豪获释一案的提问时表示,该嫌疑人罪行轻微,初次犯罪,有明确的居住地,因此根据国会2017年6月20日关于实施第100/2015/QH13号刑法修正案的第41/2017/QH14号决议的规定,不需要采取临时拘留措施。经富安省公安局刑事警察局奋力侦查,被告人阮青豪的亲属已自愿退还3亿越南盾,该笔款项涉及赌博组织活动。
阮忠义上校证实,这是富安省发现的第一起通过互联网进行足球博彩的赌博团伙。据了解,参与该赌博团伙的人员不仅包括热衷于赌博的人士,还包括多名官员和公务员,其中不乏输钱、债台高筑,甚至有的为了逃避债务而被迫迁居他处的情况。
富安省侦查警察局正集中扩大调查范围,查明相关人员的作用和犯罪行为,以便依法严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