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厂老板因用枪威胁射击女工而被判刑

湄公河 April 13, 2018 11:11

在法庭上,冰毒公司老板否认了指控,并不承认使用枪和刀威胁两名女子。

4月12日,芹苴市盖让县人民法院以“威胁杀人”罪判处阮黄南(62岁,当地居民)两年六个月监禁。被告人阮黄南在芹苴和后江省拥有多家冰毒生产设施。

冰毒公司“大亨”阮黄南在法庭上。图片:九龙

根据起诉书,2016年11月4日中午,南先生携带一把手枪(内有五颗子弹)前往工厂,试图将一名来自后江省的女工赶出工厂。到达工厂后,他掏出一把枪抵住女工的太阳穴,威胁要射杀她。

此时其妻儿介入并没收了枪支,女工害怕逃跑后,冰毒公司老板继续带着两把刀到出租房间寻找这对夫妇,但没能找到。在那里,他把刀架在了另一名女子的脖子上,因为他认为她是在维护他想解雇的那名女工。幸好,同一间宿舍的人及时阻止了。

公安部刑事科学研究所法医鉴定结果证实,冰店老板所用枪支为辅助器具,具有致伤能力,但对生命影响较小。2017年10月31日,冰毒设施“巨头”被捕。

法庭上,两名受害者表示,他们对冰毒公司老板并无恶意。事发后,他们和家人都感到非常困惑,担心生命安全,因此在多处“躲藏”。

与此同时,被告南某声称“警察局”已授权该公司持有四支橡皮子弹枪。然而,使用这些枪的人是他的儿子和其他四人。冰毒公司老板坚称如此。否认犯罪,不承认使用枪和刀威胁两名女子。

此前,在3月28日的庭审中,被告称自己曾多次解雇工人但均未得逞。他担心这对夫妇会在制冰水源中投毒,影响到很多人,因此动用了辅助工具进行干预。同时,他还表示自己是被迫认罪的,因此法庭休庭。

此次,法院传唤了侦查员,侦查员表示,被告人已被讯问三次,录音完整。其中两次,检察院代表也参与了讯问。“三次讯问中,侦查机关都向被告人宣读了全部录音记录,”侦查员说。

据办案人员介绍,被告人还亲自编辑了会议记录中未达成一致的内容。“因此,被告人所谓被侦查机关逼供、没有听取供述内容的说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该人士表示。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在自白书及证言笔录中承认使用枪支和刀具威胁杀害两名被害人。考虑到笔录中南某的证言与被害人及证人的证言相符,且与双方对峙内容相符,法院认为其构成威胁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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