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厂老板因用枪威胁射击女工而被判刑

湄公河三角洲 April 13, 2018 11:11

在法庭上,冰毒公司老板否认了指控,并不承认使用枪和刀威胁两名女子。

4月12日,芹苴市盖让县人民法院以威胁杀人罪判处阮黄南(62岁,当地居民)两年六个月监禁。被告人阮黄南在芹苴和后江省拥有多家冰毒生产设施。

冰毒公司大亨阮黄南在法庭上。图片:九龙

根据起诉书,2016年11月4日中午,南先生携带一把手枪(内有五颗子弹)前往工厂,试图将一名来自后江省的女工赶出工厂。到达工厂后,他掏出一把枪抵住女工的太阳穴,威胁要射杀她。

此时,其妻儿介入并没收了枪支,女工害怕逃跑后,冰厂老板继续带着两把刀到出租房寻找这对夫妇,但没能找到。在那里,他用刀抵住了另一名女子的脖子,因为他认为她是在维护他想解雇的那名女工。幸好,同一间宿舍的人及时阻止了她。

公安部刑事科学研究所法医鉴定结果证实,冰店老板所用枪支为辅助器具,具有致伤能力,但对生命影响较小。2017年10月31日,冰毒设施“巨头”被捕。

法庭上,两名受害者表示,他们对冰毒公司老板并无恶意,事发后,他们和家人都感到非常困惑,担心生命安全,因此逃往多处。

与此同时,被告南某声称“警察局”已授权该公司持有四支橡皮子弹枪。然而,使用这些枪的人是他的儿子和其他四人。冰毒公司老板坚称如此。否认犯罪,不承认使用枪支和刀具威胁两名女子。

此前,在3月28日的庭审中,被告声称自己曾多次解雇工人但均未成功。他担心这对夫妇会在制冰水源中投毒,影响到很多人,因此动用了辅助工具进行干预。同时,他还声称自己是被迫认罪的,因此法院推迟了审理。

此次,法院传唤了侦查员,侦查员表示,被告人已被讯问三次,并安排了录音录像。其中两次,检察院代表也参与了讯问。“在三次讯问中,侦查机关都向被告人宣读了全部笔录内容,”该侦查员说。

据侦查人员介绍,被告人还亲自编辑了会议记录中未达成一致的内容。“因此,被告人所称的被侦查机关逼供、没有听取供述内容的说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该人士表示。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南某在自首供述及笔录中承认其使用枪支、刀具威胁杀害两名被害人。考虑到南某在笔录中的证言与被害人、证人证言相符,与双方对峙内容相符,法院认为其构成威胁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充分。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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