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对公社主席未经许可允许经营沙码头的行为进行审查。
(Baonghean.vn)- 省人民委员会责成清章县、兴原县和南丹县审查各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在暂停和查封沙码头的情况下允许其运营和重新运营的责任。
上述决定是省人民委员会在收到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关于对清章县、南丹县、兴原县和荣市矿产活动执法检查结果的报告和建议后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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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兴原省兴春市的陈文辉先生名下的航海建筑材料私营企业的沙石码头,尽管因无内河码头经营许可证而被暂停运营,但最终恢复运营。图片:VT |
此前,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成立的该省跨部门工作组对清章、南丹、兴原和荣市等地44个从事砂石贸易的内河港口进行了检查。
工作组检查发现,仅有9个码头拥有内河码头经营许可证,其中1个码头土地由公社人民委员会擅自出租;4个码头未按规定办理环保手续;3个码头经营来源不明的砂石。
在35个未获经营许可证从事砂石贸易的内河港口中,只有24个港口获得了省人民委员会的投资政策批准,且没有土地租赁合同。所有35个港口自2015年11月起均已被省人民委员会跨部门小组暂停运营并查封,但仍在正常运营。工作组还发现,35个港口中有31个从事来源不明的砂石贸易,另有3个港口未缴纳预算。
工作组认为,未取得内河码头经营许可证或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后继续经营的码头,违反了内河码头经营管理规定。部分码头进口来历不明的砂石,是造成非法开采现象持续存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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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清仙乡(Thanh Chuong)12村的沙石贸易港已被当局暂停营业,但夜间仍然熙熙攘攘。(照片摄于2018年1月) |
收到工作组的报告后,2018年4月11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2302号批示,关于处理对清章县、南丹县、兴原县和荣市矿产活动法律执行情况检查结果。
其中,省人民委员会责成青章、南丹、雄原等县人民委员会完成行政违法案件卷宗,对“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内河港口经营许可证而擅自开办内河港口”的个人和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定暂停经营记录,责成上述35个港口的所有者和组织个人终止其经营。
针对砂石贸易港在暂停、查封、未获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允许其继续经营或重新经营的行为,省人民委员会要求上述3个县对涉事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责任进行审查。这些乡镇领导人违反了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于2017年3月27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乂安省矿产资源国家管理的第04/CT号省人民委员会指示。
对于未缴纳预算的3个内河港口,省人民委员会责成省税务厅指导青章县、南丹县和兴原县税务厅负责征收税款。同时,责成工贸厅配合各县审查和处理来源不明的砂石贸易中的违法行为,防止税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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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经兴原县的拉姆河(Lam River)非法砂石开采活动依然十分复杂。图片:PB |
为杜绝非法砂石开采,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部门、地方加强管理,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砂石开采活动。
省人民委员会的官方公报确认,“凡是长期发生或反复发生非法砂石开采行为的地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必须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全面负责,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必须向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