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对公社主席未经许可允许运营沙码头的行为进行审查。
(Baonghean.vn)- 省人民委员会责成清章县、兴原县和南丹县审查各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在暂停和查封沙码头的情况下允许其运营和恢复运营的责任。
省人民委员会在收到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关于对清章县、南丹县、兴原县和荣市矿产活动法律合规性检查结果的报告和建议后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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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兴原省兴春县的陈文辉先生名下的航海建筑材料私营企业的沙码头,尽管因无内河码头经营许可证而被暂停运营,但最终恢复运营。图片:VT |
此前,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成立的省级跨学科工作组对清章、南丹、兴原和荣市等地44个从事砂石贸易的内河港口进行了检查。
工作组检查发现,持有内河码头经营许可证的码头仅有9个,其中1个码头土地由公社人民委员会非法出租;4个码头未按规定办理环保手续;3个码头经营来源不明的砂石。
在35个未持有经营许可证从事砂石贸易的内河港口中,只有24个港口获得了省人民委员会的投资政策批准,且没有土地租赁合同。所有35个港口自2015年11月起均已被省人民委员会跨部门小组暂停运营并查封,但目前仍在正常运营。工作组还发现,35个港口中有31个从事来源不明的砂石贸易,其中3个港口未缴纳预算。
工作组认为,未取得内河码头经营许可证或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后继续经营的码头,违反了内河码头经营管理规定。部分码头进口来历不明的砂石,是非法开采持续存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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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清仙乡(Thanh Chuong)第12村的沙石贸易港已被当局暂停运营,但夜间依然熙熙攘攘。(照片摄于2018年1月) |
收到工作组的报告后,2018年4月11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2302号批示,关于处理对清章县、南丹县、兴原县和荣市矿产活动法律执行情况检查结果。
其中,省人民委员会责成青章县、南丹县、兴原县人民委员会完成行政违法案件卷宗,对“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内河码头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办内河码头”的个人和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定暂停经营记录,责成上述35个沙码头的所有者组织和个人终止经营。
针对允许砂石贸易港运营或暂停、查封、未获得运营许可证后恢复运营的行为,省人民委员会要求上述3个县对涉事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责任进行审查。这些乡镇领导违反了省人民委员会主席2017年3月27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义安省矿产资源国家管理的第04/CT-UBND tỉnh号指示。
对于未缴纳预算的3个内河港口,省人民委员会责成省税务厅指导青章县、南丹县和兴原县税务厅征收税款。同时,责成工贸厅配合各县审查和处理来源不明的砂石贸易违法行为,防止税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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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经兴原县的拉姆河(Lam River)非法砂石开采活动依然十分复杂。图片:PB |
为杜绝非法开采砂石料,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部门、地方加强管理,发现并严厉查处非法开采砂石料案件。
省人民委员会的官方公报确认:“凡是长期发生或反复发生非法砂石开采行为的地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必须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全面负责,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必须向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全面负责。”